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87.03万元
招标联系人叶先生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采购人名称:金华市绿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婺城区酒园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次供水配套设施建设
三、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项目概况:
金华市婺城区酒园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单元用地面积约109.65亩,总建筑面积223693.35㎡,其中:安置房住宅建筑面积138764.20㎡,商业建筑面积3002.41㎡,配套用房包括物业管理用房、快递智能配送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社区管理用房、开闭所、配电房、公共厕所、文化活动站、消控室、出地面管理井、文卫等建筑面积共4413.69㎡,架空层建筑面积4038.43㎡,地下建筑面积73474.62㎡。本项目范围为金华市婺城区酒园片区城市更新项目1-30#楼3层及以上二次供水配套工程设施建设,建筑面积共计120947.45平方米。
五、预算金额:人民币3870318.4元。
六、申请理由:
1、依据《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建设条件书》(〔2022〕9号)第六条(1)供水设施:中高层建筑二次供水系统应当委托当地供水企业或在其指导下进行建设,建成后交付当地供水企业运行管理。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综上二个原因,该项目只能以单一来源方式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
名称:金华市金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415号
八、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05日
九、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十、公告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和金华市婺城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十一、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金华市绿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7888206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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