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cg-2020041400162
预算金额49.6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JZ-202004140016-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智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耀邦故居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00414001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496800
 合计金额小写: 496800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名称:耀邦故居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采购金额单位: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厂商名称

中小企业

单价

数量

合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2T/d

智水

2T/d

ZS-A-2

湖南智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小型

32200.00

1

32200.00

LX19565

2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3T/d

智水

3T/d

ZS-A-3

湖南智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小型

42400.00

1

42400.00

LX19565

3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5T/d

智水

5T/d

ZS-A-5

湖南智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小型

73400.00

1

73400.00

LX19565

4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0T/d

智水

10T/d

ZS-A-10

湖南智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小型

131800.00

2

263600.00

LX19565

5

电缆

金龙

智能一体化污泥消减污水处理设备配套,按现场实际情况施工,设备50米内

湖南金龙电缆有限公司

中型

3000.00

5

15000.00

/

6

管配件

南亚

设备配套

南亚塑胶工业(厦门)有限公司

中型

4556.00

5

22780.00

/

7

潜污泵

正川

Q=0.083m?/hH=5.5m

东莞市正川泵业有限公司

小型

2750.00

2

5500.00

/

8

潜污泵

正川

Q=0.125m?/hH=3.5m

东莞市正川泵业有限公司

小型

3300.00

2

6600.0

/

9

潜污泵

正川

Q=0.208m?/hH=3.5m

东莞市正川泵业有限公司

小型

3660.00

2

7320.00

/

10

潜污泵

正川

Q=0.417m?/hH=3.5m

东莞市正川泵业有限公司

小型

3925.00

4

15700.00

/

11

人工格栅

智水

格栅宽1m,间隙4mm,高1.8m,碳钢防腐

湖南智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小型

2460.00

5

12300.00

/

包合计

496800.00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5天内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免费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0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87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出水水质经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水质检测合格,达到水质要求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13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说明:设备正常运行,且出水水质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0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0,说明:质保期过后,支付剩余的3%。质保金在质保期内不计息,凭成交人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付款。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硅谷支行(湖南智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800000064610000001)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2.整体项目质保期叁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投标人应当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并签订缺陷责任期保修书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合格后,要求设备出水水样送至权威机构进行检测,水质检测费用包含在项目预算中。(完工后,其出水水质必须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达到验收标准;质保期内智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或排放水质不达标问题,由中标方全权负责修复。)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我司承担。

3.设备经环保局、政府采购局、工程验收组等部门检查验收、检测满足相关指标,其中排水出水标准为国家一级A标准。

4.设备完成安装后,乙方应按照《设备验收规范》,做好验收前准备工作,准备好相关资料(设备合同技术协议、设备说明书及图纸、标准配置清单、配件清单等)。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并报同级政府财管部门备案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职权:

1. 审批开工报告。

2.负责督促、查监理工作职权的正常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4.负责协助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安全、消防、临时用房、用电等相关手续。

5. 因甲方更改设计方案和现场情况发生工程量变更。需经设计部门签字、盖章方能生效。

乙方职权

1.乙方项目经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积极主动。及时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度,避免因沟通,交流不及时造成工程延误或返工。

2.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范关于安装工程施工的规定。遵守甲方关于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操作规程,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蓝图和技术要求,认真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3.依约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和配件的品牌、规格、数量及产地须经甲方确认,材料设备到货后须经过甲方代表验收。

甲方义务:甲方应按约定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场地月备施工条件的要求。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接入时间、地点。并符合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瓷料的提供。

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相关工作。

9.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10. 负责协调处理好该项目施工范围所涉及的地方、周边及邻里之间的关系,保证正常的施工环境。

乙方义务:承包人应按约定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完成该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材料及设备的采购。

2.保证工期。

3.保证该项目的工程质量。

4.保证施工安全及施工场地清沽卫生。

5.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7.违约责任

详见通用条款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6月9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整体项目质保期叁年。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五栋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环保中路188号国际企业中心6栋304室
法定代理人: 陈旭 法定代理人: 廖文赟
委托代理人: 张建新 委托代理人: 何凤
电话: 0731-83612724 电话: 0731-84469477
传真: 0731-83648793 传真: 0731-84469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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