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污水提质增效片区改造工程射阳县农业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污水提质增效片区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射阳县农业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污水提质增效片区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招 标 公 告
为提升县城建成区河道水环境,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射阳县农业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射行审投资审[2022]240号《关于射阳县农业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施2023年污水提质增效片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射行审投资审[2022]244号《关于射阳县农业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施2023年污水提质增效片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拟实施2023年污水提质增效片区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根据项目内容与特点,招标人经研究并报经上级批准,拟在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采用总承包发包方式实施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2023年污水提质增效片区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承包人。
1、项目概况
1.1招 标 人:射阳县农业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2023年污水提质增效片区改造工程。
1.3标段名称:射阳县农业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污水提质增效片区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1.4项目地点:射阳县县城建成区。
1.5工程范围:拟计划实施县城区2#、5#、6#达标区小区雨污分流及配套污水管网等建设、管网错接混接改造等项目,新建三座节制闸,改造黄海大沟泵站, GIS系统更新完善,同步实施县城区有关雨水管网修复工程及县城有关河道消劣措施等。
(1)县城区2#达标区:东至黄海路,西至双山路,南至小洋河,北至北环路,占地面积约4.56平方公里。
(2)县城区5#达标区:东至兴阳路,西至振阳街,南至开放大道,北至小洋河,占地面积约5.56平方公里。
(3)县城区6#达标区:东至新城大道,西至兴阳路,南至开放大道,北至小洋河,占地面积约5.45平方公里。
1.6招标项目内容(项目需求)
(1)排查、测绘、清淤、检测
1)上述达标区范围内已建成的雨水、污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现状排查、测绘(GIS)并提交测绘成果、编制排查报告与绘制完整的管网现状图;
2)上述达标区范围内已建成的污水管网清淤、疏通、淤泥处置、清洗污水管道;
3)采用“CCTV”等方式检测并编制检测报告;
(2)勘察、设计
1)确定管道修复方案与修复施工图设计;
2)新建项目(污水管道、雨水管道、三座节制闸)方案与施工图设计;
3)管网错接混接改造方案与施工图设计;
4)改造黄海大沟泵站方案与施工图设计;
5)完成招标项目全部工程所需的全部勘察、设计。
(3)采购
完成招标项目施工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
(4)施工
1)管道修复施工【包括上述“对检测发现的破损管道进行修复”施工(含开挖修复施工、非开挖修复施工)等】;
2)新建项目(污水管道、雨水管道、三座节制闸)施工;
3)管网错接混接改造施工;
4)改造黄海大沟泵站施工;
5)因上述施工所必须的恢复施工;
6)完成招标项目全部工程施工。
(5)其他相关及伴随服务
1) GIS系统更新完善;
2)同步实施县城区有关雨水管网修复工程及县城有关河道消劣措施;
3)质保期内对范围内的雨水、污水管网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巡查、维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说明:招标项目范围、内容、标准应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招标文件相关表述理解。
1.7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大概规模: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文件相关表述”为准。
1.8招标控制总价(投标最高总价限价):39996.57万元。
其中:
(1)排查、测绘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103.59万元
(2)清淤、检测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1977.86万元
(3)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1195.32万元
(4)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36719.80万元
1.9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含完成招标范围与内容全部工作所需)。
1.10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
1.11质保(管网巡查、维护):2年。
1.12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
(2)采购质量标准:合格。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4)其他:
1)排查与测绘质量:合格。
2)清淤、管道疏通、淤泥处置、清洗、“CCTV”检测质量:合格。
说明:
(1)管道排查全面(100%到位)、测绘(GIS)成果精确、管道清洗干净、“CCTV”摄录影像清晰,局部修补坚固、现状“CCTV”检测报告内容全面(无遗漏)、修复与新建方案切实可行、施工图设计质量合格、各类评价报告(如果有)、初步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如果需要),施工图必须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如果需要)并能有效指导设备采购与工程施工。修复方法与新建方案合理、采购(材料、设备)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发包人)有关技术要求(如品牌、技术规格等)、修复与新建质量合格、质保期质保工作到位。
(2)项目完成后,承包人必须保证项目通过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机构参与的验收。
1.13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1.14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须具备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及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相关服务能力。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下列设计资质证书条件之一。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综合设计资质等级证书。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等级证书。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行业(包含有排水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等级证书。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行业(隧道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除外)设计甲级资质等级证书。
2.3工程施工资质等级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说明:若不同时具备设计资质条件、施工资质条件,应由具有设计资质条件或具有施工资质条件的为牵头方,与另一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2.4施工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业绩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4)PPP项目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PPP项目中的施工业绩,或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PPP项目中的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2018年5月1日(竣工验收时间)以来,“单项合同中包含有合同价格(或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或合同估算额、或建安工程造价等)不小于12000万元的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内容”工程业绩。
说明:
(1)业绩凭下列材料确认
1)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扫描件;
2)合同扫描件;
3)工程已竣工的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方案等)。其中必须包含有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公章(如设计与施工为同一单位,材料中必须包含有三方公章)扫描件。
(2)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或“已竣工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若中标通知书、合同、“已竣工证明材料”中均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需提供业绩发包人或招投标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项目负责人证明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出现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已竣工证明材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负责人姓名出现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业绩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变更手续上需明确变更时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作量比例(房屋建筑工程须明确是否在主体结构封顶前变更)。如变更手续上未明确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须另提供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出具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的专项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它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3)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或“已竣工证明材料”中须有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内容表述【污水改造工程、雨污水分流工程、雨污混接改造工程、污水治理工程(或整治工程)、或污水零直排工程均视同本招标项目污水提质增效工程业绩;新建道路工程中的污水管道工程不作为本招标项目业绩工程】。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或“已竣工证明材料”均缺少相应表述的,或“已竣工证明材料”中缺少竣工验收时间的,须提供业绩发包方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截图。
(4)业绩中包含有不少于12000万元(合同价格、或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或合同估算额、或建安工程造价)污水提质增效或污水改造工程或雨污水分流工程或雨污混接改造工程或污水治理工程(或整治工程)或污水零直排工程,但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或“已竣工证明材料”均缺少相应表述的,须提供业绩发包方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工程审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截图。投标文件中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材料时间顺序(最后面的材料)为准。
(5)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已竣工证明材料”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怀疑涉嫌造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时,如能够调取到当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的,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6)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2.6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上未能体现工程类含义,须有工程类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含义表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3)若是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可是联合体任一方正式员工。
4)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按照招标人及项目进展要求配备到位。
2.7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21年6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2年6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3年3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2.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9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2.10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公示期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11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出勤率少于80%,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
2.1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13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工程款支付办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50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2023年6月15日9:0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6、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评、定标方法
8.1本项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定标。
8.2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两阶段评标)评标方法。
8.3评标委员会以百分制方式,分别对(一阶段评审的“方案设计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和(二阶段评审的“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等方面进行量化计分。评标委员会将进入二阶段评审投标人的一阶段评分与二阶段评分汇总,求得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各投标人总得分。各项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8.4第一评审阶段先开“方案设计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并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再对资格后审合格的“方案设计文件”标进行评审。在“方案设计文件”标评审合格(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得分汇总排名前7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标评审合格(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评审合格或得分21分以上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取前7名时,若出现末位评分相同,末位评分相同的全数入围已达7人及以上,末位后面的均不得入围。
8.5一阶段评标 “方案设计文件”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技术条件基础上进行编制)”评审计分办法(基本分21分,满分35分)
(1)设计说明书(2.4-4分)
1)设计说明能对招标项目可研报告及招标项目任务解读准确,设计方案切实可行。
2)简述招标项目中新建管网、改造管网错接混接、修复(非开挖修复、开挖修复、开挖修复涉及的路面、绿化及其他恢复)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招标项目新建管网、改造管网错接混接、修复(非开挖修复、开挖修复、开挖修复涉及的路面、绿化及其他恢复)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相关需求。
4)招标项目新建管网、改造管网错接混接、修复(非开挖修复、开挖修复、开挖修复涉及的路面、绿化及其他恢复))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设计前期“项目调研和分析”(3.6-6分)
根据项目概况及排水设施现状,按照项目任务需求对三个达标区项目进行分析,提出论据并作出结论。并提供06达标区现场踏勘记录及航拍(非卫星图),对具体的小散乱问题提出整治方案。
(3)新建与改造(管网、管道混接)设计方案(2.4-4分)
1)新建与改造(管网、管道混接)设计各项内容是否完整、合理并符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任务要求。
2)新建与改造(管网、管道混接)设计是否符合本项污水提质增效工程相关要求。
3)新建与改造(管网、管道混接)设计各项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4)新建与改造(管网、管道混接)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相关需求。
(4)修复(非开挖修复、开挖修复、开挖修复涉及的路面、绿化及其他恢复)设计方案(2.4-4分)
1)修复(非开挖修复、开挖修复、开挖修复涉及的路面、绿化及其他修复)设计各项内容是否完整、合理并符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任务要求。
2)修复(非开挖修复、开挖修复、开挖修复涉及的路面、绿化及其他恢复)设计是否符合本项污水提质增效工程相关要求。
3)修复(非开挖修复、开挖修复、开挖修复涉及的路面、绿化及其他恢复)设计各项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4)修复(非开挖修复、开挖修复、开挖修复涉及的路面、绿化及其他恢复)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相关需求。
(5)重点区域设计(4.8-8分)
根据项目启动顺序,编制06达标区各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平面、管道纵断面、建筑立面详图、节点详图、小区相关改造方案、小散乱整治方案、市政提升方案等】
(6)重点小区改造方案设计与社会效益分析(4.8-8分)
对人民路南侧城中村、新三村改造工程施工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提出相应解决措施,并编制完整技术方案、社会效益比选与分析。
(7)经济分析(0.6-1分)
1)各专业(新建、改造、修复、恢复等)计价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及本项污水提质增效工程有关规定。
说明:
(1)上述06达标区各小区雨污分流改造设计方案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平面、管道纵断面、建筑立面详图、节点详图、小区相关改造方案、小散乱整治方案、市政提升方案等),其它设计方案内容均可采用文字形式表述。
(2)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约定分别进行综合评分,并将评委评分进行算术平均(若评委人数达7人及以上,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确定投标人该项得分。
8.6二阶段评标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包括排查、测绘、清淤、检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其他相关及伴随服务、以及完成招标项目所需全部费用。
(2)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 、3.5% 、4% 、4.5%,具体下浮数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其中之一确定)后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56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而改变。
2)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以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3)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8.7二阶段评标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人员与设备投入,排查、测绘、清淤、检测、新建勘察设计、新建施工、修复设计、修复施工实施计划与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排查、测绘、抽水、清淤、检测方案(1分)
对排查、测绘、抽水、清淤、检测计划制定、实施、控制措施、排查、测绘成果及与后续相关工作配合等内容进行评分。
(3)改造(泵站、错接混接)施工方案(1分)
对泵站、错接混接改造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难点、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新建管网、泵站施工方案(1分)
对新建管网、泵站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难点、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开挖修复施工方案(1分)
对开挖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难点、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6)非开挖修复施工方案(1分)
对非开挖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难点、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7)路面、绿化、及相关修复施工方案(1分)
对相关恢复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难点、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8)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9)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CCTV”视频检测设备、声呐检测设备、“QV”检测设备、高压清洗车、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设备、精度满足项目测绘工作需求的GPS仪、各类修复作业设备)、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100页,每超过或每减少10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取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若评分评委达7人及以上,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算术平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或内容不符合项目具体情况)的评审要点不得分(计0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9、定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3、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射阳县农业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解放东路南侧、兴阳路东侧
联 系 人:江殿东
联系电话:0515-82602199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五洲国际B座901室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 0515-82341002 0515-82881234
2023年污水提质增效片区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招 标 公 告
为提升县城建成区河道水环境,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射阳县农业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射行审投资审[2022]240号《关于射阳县农业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施2023年污水提质增效片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射行审投资审[2022]244号《关于射阳县农业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施2023年污水提质增效片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拟实施2023年污水提质增效片区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根据项目内容与特点,招标人经研究并报经上级批准,拟在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采用总承包发包方式实施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2023年污水提质增效片区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承包人。
1、项目概况
1.1招 标 人:射阳县农业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2023年污水提质增效片区改造工程。
1.3标段名称:射阳县农业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污水提质增效片区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1.4项目地点:射阳县县城建成区。
1.5工程范围:拟计划实施县城区2#、5#、6#达标区小区雨污分流及配套污水管网等建设、管网错接混接改造等项目,新建三座节制闸,改造黄海大沟泵站, GIS系统更新完善,同步实施县城区有关雨水管网修复工程及县城有关河道消劣措施等。
(1)县城区2#达标区:东至黄海路,西至双山路,南至小洋河,北至北环路,占地面积约4.56平方公里。
(2)县城区5#达标区:东至兴阳路,西至振阳街,南至开放大道,北至小洋河,占地面积约5.56平方公里。
(3)县城区6#达标区:东至新城大道,西至兴阳路,南至开放大道,北至小洋河,占地面积约5.45平方公里。
1.6招标项目内容(项目需求)
(1)排查、测绘、清淤、检测
1)上述达标区范围内已建成的雨水、污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现状排查、测绘(GIS)并提交测绘成果、编制排查报告与绘制完整的管网现状图;
2)上述达标区范围内已建成的污水管网清淤、疏通、淤泥处置、清洗污水管道;
3)采用“CCTV”等方式检测并编制检测报告;
(2)勘察、设计
1)确定管道修复方案与修复施工图设计;
2)新建项目(污水管道、雨水管道、三座节制闸)方案与施工图设计;
3)管网错接混接改造方案与施工图设计;
4)改造黄海大沟泵站方案与施工图设计;
5)完成招标项目全部工程所需的全部勘察、设计。
(3)采购
完成招标项目施工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
(4)施工
1)管道修复施工【包括上述“对检测发现的破损管道进行修复”施工(含开挖修复施工、非开挖修复施工)等】;
2)新建项目(污水管道、雨水管道、三座节制闸)施工;
3)管网错接混接改造施工;
4)改造黄海大沟泵站施工;
5)因上述施工所必须的恢复施工;
6)完成招标项目全部工程施工。
(5)其他相关及伴随服务
1) GIS系统更新完善;
2)同步实施县城区有关雨水管网修复工程及县城有关河道消劣措施;
3)质保期内对范围内的雨水、污水管网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巡查、维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说明:招标项目范围、内容、标准应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招标文件相关表述理解。
1.7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大概规模: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文件相关表述”为准。
1.8招标控制总价(投标最高总价限价):39996.57万元。
其中:
(1)排查、测绘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103.59万元
(2)清淤、检测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1977.86万元
(3)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1195.32万元
(4)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36719.80万元
1.9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含完成招标范围与内容全部工作所需)。
1.10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
1.11质保(管网巡查、维护):2年。
1.12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
(2)采购质量标准:合格。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4)其他:
1)排查与测绘质量:合格。
2)清淤、管道疏通、淤泥处置、清洗、“CCTV”检测质量:合格。
说明:
(1)管道排查全面(100%到位)、测绘(GIS)成果精确、管道清洗干净、“CCTV”摄录影像清晰,局部修补坚固、现状“CCTV”检测报告内容全面(无遗漏)、修复与新建方案切实可行、施工图设计质量合格、各类评价报告(如果有)、初步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如果需要),施工图必须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如果需要)并能有效指导设备采购与工程施工。修复方法与新建方案合理、采购(材料、设备)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发包人)有关技术要求(如品牌、技术规格等)、修复与新建质量合格、质保期质保工作到位。
(2)项目完成后,承包人必须保证项目通过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机构参与的验收。
1.13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1.14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须具备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及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相关服务能力。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下列设计资质证书条件之一。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综合设计资质等级证书。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等级证书。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行业(包含有排水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等级证书。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行业(隧道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除外)设计甲级资质等级证书。
2.3工程施工资质等级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说明:若不同时具备设计资质条件、施工资质条件,应由具有设计资质条件或具有施工资质条件的为牵头方,与另一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2.4施工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业绩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4)PPP项目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PPP项目中的施工业绩,或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PPP项目中的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2018年5月1日(竣工验收时间)以来,“单项合同中包含有合同价格(或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或合同估算额、或建安工程造价等)不小于12000万元的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内容”工程业绩。
说明:
(1)业绩凭下列材料确认
1)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扫描件;
2)合同扫描件;
3)工程已竣工的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方案等)。其中必须包含有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公章(如设计与施工为同一单位,材料中必须包含有三方公章)扫描件。
(2)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或“已竣工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若中标通知书、合同、“已竣工证明材料”中均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需提供业绩发包人或招投标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项目负责人证明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出现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已竣工证明材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负责人姓名出现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业绩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变更手续上需明确变更时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作量比例(房屋建筑工程须明确是否在主体结构封顶前变更)。如变更手续上未明确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须另提供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出具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的专项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它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3)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或“已竣工证明材料”中须有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内容表述【污水改造工程、雨污水分流工程、雨污混接改造工程、污水治理工程(或整治工程)、或污水零直排工程均视同本招标项目污水提质增效工程业绩;新建道路工程中的污水管道工程不作为本招标项目业绩工程】。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或“已竣工证明材料”均缺少相应表述的,或“已竣工证明材料”中缺少竣工验收时间的,须提供业绩发包方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截图。
(4)业绩中包含有不少于12000万元(合同价格、或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或合同估算额、或建安工程造价)污水提质增效或污水改造工程或雨污水分流工程或雨污混接改造工程或污水治理工程(或整治工程)或污水零直排工程,但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或“已竣工证明材料”均缺少相应表述的,须提供业绩发包方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工程审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截图。投标文件中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材料时间顺序(最后面的材料)为准。
(5)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已竣工证明材料”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怀疑涉嫌造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时,如能够调取到当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的,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6)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2.6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上未能体现工程类含义,须有工程类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含义表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3)若是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可是联合体任一方正式员工。
4)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按照招标人及项目进展要求配备到位。
2.7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21年6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2年6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3年3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2.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9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2.10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公示期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11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出勤率少于80%,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
2.1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13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工程款支付办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50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2023年6月15日9:0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6、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评、定标方法
8.1本项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定标。
8.2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两阶段评标)评标方法。
8.3评标委员会以百分制方式,分别对(一阶段评审的“方案设计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和(二阶段评审的“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等方面进行量化计分。评标委员会将进入二阶段评审投标人的一阶段评分与二阶段评分汇总,求得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各投标人总得分。各项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8.4第一评审阶段先开“方案设计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并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再对资格后审合格的“方案设计文件”标进行评审。在“方案设计文件”标评审合格(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得分汇总排名前7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标评审合格(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评审合格或得分21分以上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取前7名时,若出现末位评分相同,末位评分相同的全数入围已达7人及以上,末位后面的均不得入围。
8.5一阶段评标 “方案设计文件”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技术条件基础上进行编制)”评审计分办法(基本分21分,满分35分)
(1)设计说明书(2.4-4分)
1)设计说明能对招标项目可研报告及招标项目任务解读准确,设计方案切实可行。
2)简述招标项目中新建管网、改造管网错接混接、修复(非开挖修复、开挖修复、开挖修复涉及的路面、绿化及其他恢复)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招标项目新建管网、改造管网错接混接、修复(非开挖修复、开挖修复、开挖修复涉及的路面、绿化及其他恢复)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相关需求。
4)招标项目新建管网、改造管网错接混接、修复(非开挖修复、开挖修复、开挖修复涉及的路面、绿化及其他恢复))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设计前期“项目调研和分析”(3.6-6分)
根据项目概况及排水设施现状,按照项目任务需求对三个达标区项目进行分析,提出论据并作出结论。并提供06达标区现场踏勘记录及航拍(非卫星图),对具体的小散乱问题提出整治方案。
(3)新建与改造(管网、管道混接)设计方案(2.4-4分)
1)新建与改造(管网、管道混接)设计各项内容是否完整、合理并符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任务要求。
2)新建与改造(管网、管道混接)设计是否符合本项污水提质增效工程相关要求。
3)新建与改造(管网、管道混接)设计各项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4)新建与改造(管网、管道混接)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相关需求。
(4)修复(非开挖修复、开挖修复、开挖修复涉及的路面、绿化及其他恢复)设计方案(2.4-4分)
1)修复(非开挖修复、开挖修复、开挖修复涉及的路面、绿化及其他修复)设计各项内容是否完整、合理并符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任务要求。
2)修复(非开挖修复、开挖修复、开挖修复涉及的路面、绿化及其他恢复)设计是否符合本项污水提质增效工程相关要求。
3)修复(非开挖修复、开挖修复、开挖修复涉及的路面、绿化及其他恢复)设计各项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4)修复(非开挖修复、开挖修复、开挖修复涉及的路面、绿化及其他恢复)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相关需求。
(5)重点区域设计(4.8-8分)
根据项目启动顺序,编制06达标区各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平面、管道纵断面、建筑立面详图、节点详图、小区相关改造方案、小散乱整治方案、市政提升方案等】
(6)重点小区改造方案设计与社会效益分析(4.8-8分)
对人民路南侧城中村、新三村改造工程施工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提出相应解决措施,并编制完整技术方案、社会效益比选与分析。
(7)经济分析(0.6-1分)
1)各专业(新建、改造、修复、恢复等)计价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及本项污水提质增效工程有关规定。
说明:
(1)上述06达标区各小区雨污分流改造设计方案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平面、管道纵断面、建筑立面详图、节点详图、小区相关改造方案、小散乱整治方案、市政提升方案等),其它设计方案内容均可采用文字形式表述。
(2)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约定分别进行综合评分,并将评委评分进行算术平均(若评委人数达7人及以上,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确定投标人该项得分。
8.6二阶段评标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包括排查、测绘、清淤、检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其他相关及伴随服务、以及完成招标项目所需全部费用。
(2)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 、3.5% 、4% 、4.5%,具体下浮数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其中之一确定)后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56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而改变。
2)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以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3)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8.7二阶段评标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人员与设备投入,排查、测绘、清淤、检测、新建勘察设计、新建施工、修复设计、修复施工实施计划与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排查、测绘、抽水、清淤、检测方案(1分)
对排查、测绘、抽水、清淤、检测计划制定、实施、控制措施、排查、测绘成果及与后续相关工作配合等内容进行评分。
(3)改造(泵站、错接混接)施工方案(1分)
对泵站、错接混接改造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难点、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新建管网、泵站施工方案(1分)
对新建管网、泵站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难点、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开挖修复施工方案(1分)
对开挖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难点、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6)非开挖修复施工方案(1分)
对非开挖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难点、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7)路面、绿化、及相关修复施工方案(1分)
对相关恢复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难点、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8)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9)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CCTV”视频检测设备、声呐检测设备、“QV”检测设备、高压清洗车、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设备、精度满足项目测绘工作需求的GPS仪、各类修复作业设备)、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100页,每超过或每减少10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取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若评分评委达7人及以上,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算术平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或内容不符合项目具体情况)的评审要点不得分(计0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9、定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3、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射阳县农业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解放东路南侧、兴阳路东侧
联 系 人:江殿东
联系电话:0515-82602199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五洲国际B座901室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 0515-82341002 0515-82881234
文件正文PDF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