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餐饮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3-11-1-31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新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8
公告正文
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餐饮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1-311 )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餐饮委托管理服务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名称:学院南路40号院食堂服务委托管理项目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40号院
名称:总部基地大厦食堂服务委托管理项目
座落位置: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7区8号楼。
公主坟大楼食堂服务委托管理项目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4段华能公主坟大楼
名称:昌平分公司食堂管理项目
座落位置: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华能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2.2服务内容: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餐饮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2.3服务期:二年。
2.4招标范围及内容:为昌平分公司、公主坟、40号院及总部基地管理处提供早、中、晚餐及客餐招待等餐饮委托管理服务。其中,总部基地大楼餐厅面积550㎡,日常就餐人员约150人;学院南路40号院餐厅面积345.62㎡,日常就餐人员约150人;公主坟大楼餐厅面积约942.79㎡,日常就餐人员约450人;昌平分公司餐厅面积约2299㎡,日常就餐人员约1000人,共需外包服务人员116人,包含总部基地管理处需外包人员15人,40号院管理处需外包人员16人,公主坟管理处需外包人员22人,昌平分公司需外包人员63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三个以上(含)食堂服务人数在500人以上的食堂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2 资格等级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4日09时起至2023年12月1日17时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时3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需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使用投标管家登录、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40号
联系人:张新
电话:010-62291782
电子邮件:Roy_19830126@s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702
电子邮件:93577138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招标编号:HNZB2023-11-1-311 )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餐饮委托管理服务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名称:学院南路40号院食堂服务委托管理项目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40号院
名称:总部基地大厦食堂服务委托管理项目
座落位置: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7区8号楼。
公主坟大楼食堂服务委托管理项目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4段华能公主坟大楼
名称:昌平分公司食堂管理项目
座落位置: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华能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2.2服务内容: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餐饮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2.3服务期:二年。
2.4招标范围及内容:为昌平分公司、公主坟、40号院及总部基地管理处提供早、中、晚餐及客餐招待等餐饮委托管理服务。其中,总部基地大楼餐厅面积550㎡,日常就餐人员约150人;学院南路40号院餐厅面积345.62㎡,日常就餐人员约150人;公主坟大楼餐厅面积约942.79㎡,日常就餐人员约450人;昌平分公司餐厅面积约2299㎡,日常就餐人员约1000人,共需外包服务人员116人,包含总部基地管理处需外包人员15人,40号院管理处需外包人员16人,公主坟管理处需外包人员22人,昌平分公司需外包人员63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三个以上(含)食堂服务人数在500人以上的食堂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2 资格等级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4日09时起至2023年12月1日17时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时3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需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使用投标管家登录、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40号
联系人:张新
电话:010-62291782
电子邮件:Roy_19830126@s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702
电子邮件:93577138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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