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2023年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二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2023年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二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二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20万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表(附件1)。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四)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按照如下要求提供材料,除如有请提供字样的材料外,其余材料缺失的,视为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资质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五)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六)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七)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九)综合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的材料(按附件要求提供)。
六、成交规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得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如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审核程序
(一)数量审查。对提交报价材料的供应商数量进行初审,满足至少三家的,项目将进入资格审查阶段。如供应商数量不满足的项目将中止;
(二)资格审查。按照询价公告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进行审查,如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两家的,项目将进入综合评分阶段。如供应商数量不满足的项目将中止;
(三)综合评分。根据评分办法对供应商材料进行评分。
八、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于2023年11月2日15:00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生态环境厅803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5773938
附件:1.采购需求表
2.综合评分办法
3.项目报价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采购需求表.doc
附件2:综合评分办法.doc
附件3:项目报价单.doc
相关链接:
一、项目名称
2023年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二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20万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表(附件1)。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四)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按照如下要求提供材料,除如有请提供字样的材料外,其余材料缺失的,视为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资质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五)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六)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七)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九)综合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的材料(按附件要求提供)。
六、成交规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得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如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审核程序
(一)数量审查。对提交报价材料的供应商数量进行初审,满足至少三家的,项目将进入资格审查阶段。如供应商数量不满足的项目将中止;
(二)资格审查。按照询价公告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进行审查,如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两家的,项目将进入综合评分阶段。如供应商数量不满足的项目将中止;
(三)综合评分。根据评分办法对供应商材料进行评分。
八、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于2023年11月2日15:00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生态环境厅803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5773938
附件:1.采购需求表
2.综合评分办法
3.项目报价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采购需求表.doc
附件2:综合评分办法.doc
附件3:项目报价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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