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923-jsdt-g2023-0008
预算金额750万元
招标联系人董光明159719343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明芳0515-876896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5
公告正文
2023年阜宁县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房采购及服务运行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阜宁县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房亭采购及服务运行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和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已上传至招标公告后的附件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其中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已上传至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招标公告后的附件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923-JSDT-G2023-0008
2.项目名称:2023年阜宁县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房采购及服务运行项目
3.预算金额:750万元【其中一标段364.04万元,二标段385.96万元】
4.最高限价:750万元【其中一标段364.04万元,二标段385.96万元】
5.采购需求:按照《阜宁县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文件要求,拟在阜宁县27个小区开展垃圾“四分类”(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达标创建工作,按照省达标小区评价标准,实施定时定点,集中收集管理运行模式,实现四类垃圾单独投放、收运、处置。
5.1.工作内容主要为:
5.1.1建成一类收集房、二类收集亭(具体建设标准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垃圾分类宣传阵地展板、宣传栏、公示栏、引导指示牌等基础宣传物料;信息平台及一年运维服务。
5.1.2建立分类收运体系
①厨余垃圾由中标方提供专用车辆负责单独收运,送至县厨余垃圾处置站点。
②可回收物由中标方提供专用车辆负责集中收运,送至县可回收分拣中心或附近废品回收站变卖处置。
③有害垃圾由中标方提供专用车辆负责统一收运,达一定量联系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县有害垃圾归集点暂存。
④其他垃圾由中标方提供专用车辆负责统一收运,送至附近垃圾中转站。
5.1.3本项目由供应商提供小区智能房(亭)建设及1年的项目运维服务,1年服务期满后所有为该项目服务的软硬件设施(不含车辆)移交至采购人且设施使用完好率100%,并完成系统平台的对接等所有相关一切衍生服务及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服务期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服务清单明细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
6.采购范围和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两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如下:
标段
标段名称
小区数量(个)
最高限价(万元)
一标段
2023年阜宁县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房采购及服务运行项目一标段,分别为明达公寓、四季花苑、四季花苑南苑、悦馨花园、新宁花苑城、阳光花苑、都市家园、外滩花苑、水溪澜亭、帝逸国际、欧景名城、东方京都、壹品世家、尚书房东苑、锦香花苑等15个居民小区,主要采购内容为开展生活垃圾四分类(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达标创建工作及运营服务。
15
364.04万元
二标段
2023年阜宁县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房采购及服务运行项目二标段,分别为恒基公寓、晨光小区、城中花园、东方广场、海鑫华府、光明花苑、文晟华庭、御景濠庭、名都花园、清华园、中星嘉园、汇贤华府等12个居民小区,主要采购内容为开展生活垃圾四分类(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达标创建工作及运营服务和生活垃圾分类智慧管理平台的建设。
12
385.96万元

注:每个供应商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且每个申请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次日起60日历天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到位,人员、设备设施满足运营条件并经验收合格,运营管理服务在项目验收合格后5日历天内启动运作至服务期结束。合同签订后至设备供货安装期,乙方有义务安排人员开展小区项目公示和宣传预热等工作。
8.服务期限:从项目验收合格后启动运作之日起计算服务期一年。
9.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标准。
10.质保期:为完成本项目所配套的设备设施在安装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运维之日起计质保期三年。
11.中标单位中标后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3、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
从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30日,潜在投标人可随时下载招标文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各潜在投标人登陆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或江苏政府采购网进行操作。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阜宁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9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的邮箱。
邮箱地址:具体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6.3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手机端的“电信云会议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下载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地址:http://cloud.ymeeting.cn/95u845)。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陆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30楼
联系人:董光明,联系方式:15971934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城南大厦A座一楼北门
联系人:刘明芳,联系方式:0515-87689689,15295318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光明、刘明芳
电 话:15971934310、0515-87689689
4.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采购科
联系人:王柱
电 话:0515-69917082
2023年8月23日
附件:
阜宁县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
告知函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阜宁县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是阜宁县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阜宁县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阜宁县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阜宁县中心支行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阜财购〔2021〕16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我县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是江苏银行,联系人:陈曦,电话:13401723128
附件:招标公告--23年居民小区垃圾收集房采购及服务运行.pdf
信用承诺--23年居民小区垃圾收集房采购及服务运行.pdf
2023年阜宁县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房采购及服务运行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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