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集卡轮胎翻新修补项目(2024.2-2025.1)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宁波港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集卡轮胎翻新修补项目(2024.2-2025.1)宁波港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集卡轮胎翻新修补项目(2024.2-2025.1)
二、项目编号:NBGJY-FW-2024-001
三、变更内容:
1、第二章 招标需求P5页
原为:具体要求如下:
轮胎型号 |
1100R20 |
使用寿命(小时) |
1700 |
★备注:每一条胎体翻新次数不得超过3次。 |
除外力、事故等意外因素外,翻新轮胎使用寿命必须达到上述表格要求,对于不能达到相应寿命要求的,招标人均视为不合格翻新胎,不支付轮胎翻新费用。
现修改为:具体要求如下:
轮胎型号 |
1100R20 |
使用寿命(公里) |
40000 |
★备注:每一条胎体翻新次数不得超过2次。 |
本项目翻新胎主要用于转码头集卡,除外力、事故等意外因素外,翻新轮胎使用寿命必须达到上述表格要求,若招标方作业模式发生变化,则另行协商翻新胎使用寿命。
招标方对投标方每月送的翻新胎进行抽样跟踪使用寿命,对于不能达到使用寿命要求的,均视为不合格翻新胎,并根据未达标和实际使用寿命比例对该结算周期内轮胎翻新费用在次月结算时进行扣除。扣款金额=(承诺使用寿命-实际使用寿命)/承诺使用寿命*未达标比例*结算周期内轮胎翻新费用。
2、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P18页
原为:5、翻新轮胎使用寿命承诺:
投标人提供翻新轮胎单次使用时间承诺,评委根据提供的材料(以投标人提供承诺函为依据,未提供承诺函不得分)进行评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每延长(每个型号都要延长)150小时加1分,最多加3分。
现修改为:5、翻新轮胎使用寿命承诺:
投标人提供翻新轮胎单次使用寿命承诺,评委根据提供的材料(以投标人提供承诺函为依据,未提供承诺函不得分)进行评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每延长2000公里加1分,最多加3分。
3、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P19页1、合同范围:
原为:轮胎使用寿命 个小时(自安装之时起计算)
现修改为:轮胎使用寿命 公里(自安装之时起计算)
4、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P20页
原为:⑥每一条胎体翻新次数不得超过3次。
⑦除外力、事故等意外因素外,翻新轮胎使用寿命必须达到上述表格要求,对于不能达到相应寿命要求的,甲方均视为不合格翻新胎,不支付轮胎翻新费用。
现修改为:⑥每一条胎体翻新次数不得超过2次。
⑦本合同翻新胎主要用于转码头集卡,除外力、事故等意外因素外,翻新轮胎使用寿命必须达到合同要求,若甲方作业模式发生变化,则另行协商翻新胎使用寿命。
甲方对乙方每月送的翻新胎进行抽样跟踪使用寿命,对于不能达到使用寿命要求的,均视为不合格翻新胎,并根据未达标和实际使用寿命比例对该结算周期内轮胎翻新费用在次月结算时进行扣除。扣款金额=(承诺使用寿命-实际使用寿命)/承诺使用寿命*未达标比例*结算周期内轮胎翻新费用。
5、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P22页
原为:7.3轮胎在维修、发送、运输过程中发生灭失或损坏的,乙方应予赔偿。
现修改为:7.3轮胎在维修、发送、运输过程中发生遗失或损坏的,乙方应予赔偿。
6、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P22页
新增7.4合同期限内,乙方翻新修补的轮胎存在质量问题的,根据轮胎花纹深度对比进行赔偿。若出现质量问题的轮胎花纹深度超过全新翻新胎一半的,乙方按照翻新价全额赔偿;花纹深度不足全新翻新胎一半的,乙方按照翻新价的一半进行赔偿。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2月6日9:00(北京时间)。
8、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终稿详见附件。
凡本变更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变更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港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4-87425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