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BBHSCG240039
二、项目名称:蚌埠第三实验学校桶装饮用水配送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名称:蚌埠市健民饮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燕山路2192号
中标金额:13.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蚌埠第三实验学校桶装饮用水配送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为第三实验学校本部全校班级、教职工办公室、年级组办公室、会议室、报告厅、行政处室(办公室)以及各类专业教室提供桶装饮用水,包含在学校的大型活动期间,根据学校的需求提供及时的桶装水和瓶装水服务,第三实验学校兴华校区提供所有教职工办公室、年级组办公室、会议室、报告厅、行政处室(办公室)以及各类专业教室提供桶装饮用水,饮水人数约9300人。 服务期限:合同期1年,采用1+1+1模式,每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学校对供应商服务进行测评,供应商派人参与,学校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但续签合同的时间最多不超过二年。 服务需求: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标准。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1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书面形式递交。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蚌埠第三实验学校
地 址:蚌埠市长盛路南东海路西
联系人:彭老师
电 话:0552-409363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淮滨小区3#一层营业房5号
联系人:范工
电 话:18655203349 邮 箱:bbbjhs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