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标准品、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hz[2024]0417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卢培培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爽0527-842275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HZ[2024]041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标准品、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5-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一、项目基本情况 (八)“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更改为“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将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更改为“无”。
3、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28、最后报价中28.1增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3、详细评审中报价分的评审标准增加“注:1、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证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更正日期:
2024-05-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8号
联系人:卢培培
联系方式:15152859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中港雅典城A2#铺03
联系人:吴爽
联系方式:0527-84227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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