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宿县公安局案件侦查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71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sfs-2022-171
预算金额715万元
招标公司温宿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凤娇15886806770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03
公告正文

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宿县公安局案件侦查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12月14日 20:5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温宿县公安局案件侦查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温宿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12月14日 20: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1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3日 10:30
开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预算金额¥71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凤娇
项目联系电话15886806770
采购单位温宿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温宿县新城街3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99238728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幸福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号商铺4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886806770

项目概况

温宿县公安局案件侦查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FS-2022-171

项目名称:温宿县公安局案件侦查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150000

最高限价(元):71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温宿县公安局案件侦查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1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用户需求,提供涉网违法犯罪线索发现与分析技术支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线索发现预警服务、网络远程勘验服务、数据深度分析服务等。(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并签订的合同日期执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上传以下资料清晰原件PDF版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投标企业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9年-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近三个月完税证明、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新公司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来的即可)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诚信承诺函》原件扫描件。(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6.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宿县公安局

地 址:温宿县新城街389号

联系方式:13899238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幸福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号商铺401室

联系方式:15886806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凤娇

电 话:1588680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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