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郑州市新郑路(陇海东路-紫荆山路)等9条道路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908.74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08.7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娄利杰
中标公司郑州三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908.74万元
中标联系人孟莉华
公告正文

郑州市新郑路(陇海东路-紫荆山路)等9条道路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郑州市新郑路(陇海东路-紫荆山路)等9条道路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二标段(标段编号:23-GC-1247-02)于2024年1月31日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1.1 中标候选人排序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

质量要求

工期

1

郑州三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9087477.13

孟莉华

合格

180日历天

2

郑州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17213876.66

刘杭

合格

180日历天

1.2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姓名

人员类别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1

郑州三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孟莉华

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

411***********4026

二级注册建造师

241202151378

2

郑州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刘杭

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

410***********1658

二级注册建造师

241171712616

1.3 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元)

1

郑州三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嵩山南路辅道给水管网新建工程(渠南路-南四环)施工项目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日

10911323.66

2

郑州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森林观澜给水工程

郑州中建海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月8日

5517221.60

1.4 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元)

1

孟莉华

郑州三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新圃东街、南关西街外线工程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4日

598139.66

2

刘杭

郑州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森林观澜给水工程

郑州中建海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月8日

5517221.60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1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标段编号

资格能力条件

1

23-GC-1247-02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在本项目拟采用的球墨铸铁管材及阀门材料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提供授权书)。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业绩要求:投标人及项目经理须具有至少一项市政给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的业绩须显示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业绩需出具施工合同);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提供;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没有处于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包括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限制投标期内的处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需出具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含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行为。

①单位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点击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中输入投标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输入组织机构代码-输入验证码后查询;

②法定代表人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点击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中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输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输入验证码后查询;

③项目经理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点击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中输入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输入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输入验证码后查询;

以上查询结果提供相关网页证明,证明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经查询若上述查询对象任意一个存在失信记录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证明,证明须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序号

标段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23-GC-1247-02

郑州三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

2

23-GC-1247-02

郑州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

三、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废标情况。

四、报价修正情况

无此项内容。

五、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1

郑州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85.00

79.00

80.00

75.00

80.00

2

河南久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0.00

63.00

65.00

55.00

60.00

3

天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82.00

66.00

70.00

60.00

70.00

4

郑州三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95.00

93.00

85.00

85.00

85.00

六、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1

郑州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76.0

69.1

68.0

65.0

73.0

2

河南久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5.0

51.3

49.0

44.0

60.0

3

天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67.0

52.5

51.0

48.0

63.0

4

郑州三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91.0

89.6

74.0

83.0

81.0

七、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报价得分

总得分

1

郑州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42.07

78.13

2

河南久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3.55

71.56

3

天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42.46

71.94

4

郑州三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44.07

86.42

八、公示时间

202421202425

九、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此项内容。

十、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序号

受理部门

受理渠道

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异议受理)

单位名称: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67号

  人:杨先生

    话:0371-67695223

    真:0371-67695190

    箱:371535071@qq.com

2

招标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处

办公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

电话:0371-67885515

传真:0371-61788905

邮箱:sjwgcztbjgc@163.com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娄利杰

20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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