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洲涌流域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及改造(查缺补漏)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标段二)[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3-03-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雁洲涌流域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及改造(查缺补漏)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标段二)[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雁洲涌流域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及改造(查缺补漏)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标段二)[第二次][JG2023-0723]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合格中标候选人。现将合格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03月18日00时00分至2023年03月21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合格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经理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主)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成)新疆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62594847.28 | 洪海忠 鲁1372021202204664 |
(主)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成)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62671588.00 | 马小冲 粤1442019202102224 |
(主)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成)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 62492526.00 | 杨尚 京1442012201903813 |
(主)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成)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63240748.34 | 孙振国 辽1212018201901142 |
(主)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成)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61712329.00 | 吴浩华 陕1612021202200440 |
1.(主)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中物联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形式评审环节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第十四点的投标文件编制情况,没填写造价编制人及签章,作废标处理。
2.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在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文件有效性评审环节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未按要求进行标识视为没有提供,作废标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环城东路20号首二层
联系电话: 020-37754152 联系人:陈工
招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住建局二楼
联系电话: 020-84892221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日 期:2023年03月18日
施工标段二2中标候选人公示(盖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