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霞山区红火蚁防控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霞山区红火蚁防控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霞山区红火蚁防控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803MB2D986802305251467
项目业主: 湛江市霞山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中心
服务机构: 广东长林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2023年霞山区红火蚁防控项目
合同编号: 440803MB2D986802305251467
合同总金额: ¥22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6月1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6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一、机构资质要求
符合农业农村部2021年4月22日发布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第九款规定:通过公平竞争择优确定承接主体,承接主体要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一)经相关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储存条件; (三)具有一定数量培训合格的田间作业人员;
(四)具有相应的野外日作业能力; (五)具有健全的人员管理、服务合同管理、田间作业和档案记录等管理制度,无不良记录。
此外,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的要求,在服务期内,中选方需要保证有人员常驻项目区,处理日常突发状况。因此,请报名机构,将开展本项目的红火蚁日常防控应急方案(包括承担本项目的优势、日常应急机制、常驻队伍建设等内容)以及相关资质能力证明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14021414@qq.com,以供采购方进行资质核查与择优选取。
二、项目目标
红火蚁发生区疫情防治处置率达90%以上,村庄、南柳河霞山河段、工业园、主干道、大项目区、火车站等公众区域的红火蚁疫情控制在1级以下,其他区域控制在2级及以下,相关台账符合《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红火蚁防控绩效评价细则的通知》(粤农防指1号)的要求。
四、具体服务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红火蚁防控绩效评价评分细则的通知》(粤农防指1号)的工作要求,我区开展红火蚁防控工作,包括基层防控、基层技术指导、开展防效评价、台账汇编等任务。
在霞山区全区开展红火蚁疫情防控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与要求如下:
(一)对我区辖区全区域开展红火蚁防控,包括春秋两季集中防治,与日常基层防控。防控所需药剂由第三方自购。服务期间,实现红火蚁实际投药防控覆盖面积2800亩以上,面积折算成防控作业路线长度计算,作业路线默认直径20米,满足作业线路全长不低于93.38公里即可。路线要求设计分布合理,覆盖全面。路线设计方案要先经采购部门确认可行后才可实施防控。
(二)中选方必须在霞山区域或周边区域设置常驻人员,需满足我区日常应急防治需求,能及时赶往现场处理。
(三)组建基层防控队伍,在“广东植物保护系统”与“粤植物保护”小程序(由采购方提供)对基层防控队伍人员、防控作业相关等信息进行登记。
(四)组织红火蚁防控专题培训,包括集中培训和单独培训。 (五)开展防控效果报告。其他服务详细内容见《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购服务申请表》。
合同附件 2023年霞山区红火蚁防控项目服务合同.pdf
湛江市霞山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中心
2023年07月11日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霞山区红火蚁防控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803MB2D986802305251467
项目业主: 湛江市霞山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中心
服务机构: 广东长林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2023年霞山区红火蚁防控项目
合同编号: 440803MB2D986802305251467
合同总金额: ¥22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6月1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6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一、机构资质要求
符合农业农村部2021年4月22日发布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第九款规定:通过公平竞争择优确定承接主体,承接主体要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一)经相关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储存条件; (三)具有一定数量培训合格的田间作业人员;
(四)具有相应的野外日作业能力; (五)具有健全的人员管理、服务合同管理、田间作业和档案记录等管理制度,无不良记录。
此外,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的要求,在服务期内,中选方需要保证有人员常驻项目区,处理日常突发状况。因此,请报名机构,将开展本项目的红火蚁日常防控应急方案(包括承担本项目的优势、日常应急机制、常驻队伍建设等内容)以及相关资质能力证明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14021414@qq.com,以供采购方进行资质核查与择优选取。
二、项目目标
红火蚁发生区疫情防治处置率达90%以上,村庄、南柳河霞山河段、工业园、主干道、大项目区、火车站等公众区域的红火蚁疫情控制在1级以下,其他区域控制在2级及以下,相关台账符合《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红火蚁防控绩效评价细则的通知》(粤农防指1号)的要求。
四、具体服务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红火蚁防控绩效评价评分细则的通知》(粤农防指1号)的工作要求,我区开展红火蚁防控工作,包括基层防控、基层技术指导、开展防效评价、台账汇编等任务。
在霞山区全区开展红火蚁疫情防控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与要求如下:
(一)对我区辖区全区域开展红火蚁防控,包括春秋两季集中防治,与日常基层防控。防控所需药剂由第三方自购。服务期间,实现红火蚁实际投药防控覆盖面积2800亩以上,面积折算成防控作业路线长度计算,作业路线默认直径20米,满足作业线路全长不低于93.38公里即可。路线要求设计分布合理,覆盖全面。路线设计方案要先经采购部门确认可行后才可实施防控。
(二)中选方必须在霞山区域或周边区域设置常驻人员,需满足我区日常应急防治需求,能及时赶往现场处理。
(三)组建基层防控队伍,在“广东植物保护系统”与“粤植物保护”小程序(由采购方提供)对基层防控队伍人员、防控作业相关等信息进行登记。
(四)组织红火蚁防控专题培训,包括集中培训和单独培训。 (五)开展防控效果报告。其他服务详细内容见《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购服务申请表》。
合同附件 2023年霞山区红火蚁防控项目服务合同.pdf
湛江市霞山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中心
2023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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