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两江新区为特定对象购买2025年“重庆渝快保”项目
金额
49.43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82024112810806654
预算金额49.43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两江新区民政事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3
公告正文
公告中
两江新区为特定对象购买2025年“重庆渝快保”项目竞采公告(服务类)
(竞采编号:82024112810806654)
发布时间:2024-11-28 16:52
浏览次数: 222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两江新区民政事务中心(采购人)委托对两江新区为特定对象购买2025年“重庆渝快保”项目(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494325 元)
包1
包合计:494325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商务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竞采文件 | ¥494325 | 1(项) | ¥494325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4-12-03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12-03 14:3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PDF)格式一份。上传电子文档必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两江新区
(二)报价要求:
(一)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书面承诺为每位投保人所购买的重庆渝快保标准为2025年重庆相关监督机关批准公布的“重庆渝快保”升级款金额为准,且其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本项目将设置总报价最高限价(49.4325万元)和单价最高限价(169元/人),供应商的总报价和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二)本项目将设置总报价最高限价(49.4325万元)和单价最高限价(169元/人),供应商的总报价和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三)付款方式:
成交后20日内双方签定合同,参保费用为一次性趸交,支付参保总金额=实际投保人数*保费单价。采购人于2025年3月底前按合同一次性支付总保费至成交供应商指定银行账户。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提供参保人员信息清单,实际参保人数以供应商反馈的已成功参保人员总数及具体人员明细为准(成交供应商盖章)。
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贰万元。待本项目实施并理赔完毕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司履行合同情况,参保是否快速成功,协助参保、理赔是否到位,赔付是否及时,信息是否准确,参保对象是否满意等进行评分。根据验收评分情况,采购方决定是否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如验收不合格,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贰万元。待本项目实施并理赔完毕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司履行合同情况,参保是否快速成功,协助参保、理赔是否到位,赔付是否及时,信息是否准确,参保对象是否满意等进行评分。根据验收评分情况,采购方决定是否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如验收不合格,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55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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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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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两江新区民政事务中心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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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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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doc
挂网版-两江新区为特定对象购买2025年重庆渝快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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