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乌达区中小学校车运营服务管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47.32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yddj018-fw
预算金额47.32万元
招标公司乌海市乌达区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益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工18847329009
中标公司乌海市城市公交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7.3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2024YDDJ018-FW
二、项目名称:乌达区中小学校车运营服务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合同包1(乌达区中小学校车运营服务管理项目 第1包):
供应商名称:乌海市城市公交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双拥大街
中标(成交)金额:473,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乌达区中小学校车运营服务管理项目 第1包):
服务类(乌海市城市公交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城市交通服务 | 乌达区中小学校车运营服务管理项目 | 乌达区中小学校车运营服务管理项目 | 需满足采购人需求,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验收标准 | 一年。根据服务质量情况可延长服务期限,可续签二年服务合同 | 1、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车出车前的安全技术检查,定期进行安全维护、修理,保证校车随时处于良好适运状态,及时建立安全维护档案。 2、中小学生专用校车的运营与管理必须符合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等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与校车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 3、驾驶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供应商所派遣的驾驶人必须是与准驾车型相符且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规定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且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3)无致人员重伤或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4)无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4、随车照管人员要求:身心健康,50周岁以下,初中文化以上并无犯罪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5、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保证维护、安全运营和管理: (1)中标后供应商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内设北斗导航系统监控室,至少配备2名北斗导航专职监控人员。 (2)中标后供应商须设立封闭式停车场,并配有校车消防设施、安全检测设施等例检设备,配备2名车辆安全例检人员和2名封闭式停车场专职看管人员。 (3)中标后供应商须设立机动车维修厂或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修厂进行合作,签订维修保养协议,负责车辆日常维修保养。 (4)中标后供应商须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校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车内外设有数字网络视频监控系统。车上配有有效的应急设备(灭火器、救生锤、三角架、安全警示牌等), 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监督和投诉举报电话。保证车辆和各项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严禁用有问题的车辆接送学生,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一切责任、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并赔偿。 6、供应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必须每半年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如发现车辆有不适运情况时应当随时进行车检,保证校车处于安全适运状态,防止发生安全事故;除按标准缴足法定强制险,还需购买座位险和商业三者险;校车必须经交警等部门检验合格,保证各项手续、证件齐全,经采购人验收各项手续齐全方可投入运营。 7、负责车辆日常维修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并承担车辆维修、耗油、保养费用、罚款以及司机和照管员工资等各项费用。 8、供应商要严格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考核,按要求及时上交车辆及司乘人员的相关证件和材料,严格按照约定及要求接送学生。 9、供应商在非工作期间,不准使用校车专用标识、标志,不准用校车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经营活动。 10、中标供应商负责在校车上设置校车行车线路、站点、时间表的标识,并负责维持校车运行秩序。 11、中标供应商行车载客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如违反交通规则,所有相关罚款由供应商负责;如造成交通事故或乘客损伤,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12、中标供应商如没有按时完成合同规定任务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经采购人累计三次提出书面批评意见后,供应商仍无改进或改进不力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 473,2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合同包1(乌达区中小学校车运营服务管理项目 第1包): 乔凤玲、 郝树英、 严秀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乌达区中小学校车运营服务管理项目 第1包): 0.7098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海市乌达区教育局
地 址:乌海市乌达区
联系方式:18704735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益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勃湾区海达西街20-4号(博洋汽修东侧入口后院二楼)
联系方式:18847329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18847329009
乌海市乌达区教育局
2024年06月03日
相关附件:
乌海市乌达区教育局乌达区中小学校车运营服务管理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