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神木市宏泰煤化工有限公司酚氨废水处理项目分析仪、取样器、生化安装材料(非金属管道、管道和管件)与GDS和气体探测器(1包分析仪)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c-c-2307011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董嘉诚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迪1372009627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7
公告正文

神木市宏泰煤化工有限公司酚氨废水处理项目分析仪、取样器、生化安装材料(非 金属管道、管道和管件)与 GDS 和气体探测器(1 包分析仪)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3070117)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神木市宏泰煤化工有限公司酚氨废水处理项目分析仪、取样器、生化安装材料(非金 属管道、管道和管件)与 GDS 和气体探测器(1 包分析仪)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化化工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神木市宏泰煤化工有限公司酚氨废水处理项目处理量为 50m³/小时,分为蒸氨脱 酚单元 3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分析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分析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或高等院校 均可投标,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 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 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投标人应为原厂或原厂唯一授权代理商,或投标时出具所售设备为原厂设备的承诺函。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0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05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文件及登记备案(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采用远程获取方式,潜在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以电汇或网银转账的形式交纳,并将汇款底单、法人代表证明、法 人代表授权书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信箱(另需在 http:
//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 上进行单位注册,如已注册,无需再 次注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当日进行处理)。未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 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第 2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第 2 会议室
七、其他
1.标前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 2023 年 8 月 5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把答疑内容以邮件形式发给各投标人。
答疑会视情况安排举行。
2.招标文件售价:
售价 1000 元人民币/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 20 元。
3.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账号:30206098003688
本招标公告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发布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化化工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0 号
联 系 人:董嘉诚
电 话:186105896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 联 系 人: 吴迪、吕记、贾雨彤
电 话: 13720096279
电子邮件: wudi772004@sina.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