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金额
600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长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经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浙江莱硕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长兴县和平镇横涧村东坞龟盖,项目设计总规模为1500 吨/天,建设 2×500 吨/天机械炉排炉焚烧线,配套建设余热锅炉和 1×25MW 抽汽凝汽式汽轮机+1×25MW 发电机。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综合主厂房(含卸料平台、垃圾坑、焚烧间及烟气间、汽机间、集控楼、主变及配电室、除盐水站、空气压缩站)、烟囱、坡道、综合水泵房及机械通风冷却塔、渗滤液处理站、油罐及油泵房、氨水罐区、飞灰暂存间、围墙等;同时包含厂区场平工程,边坡治理,进场道路、发电上网线路、生产用水取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管网穿越高速公路单项等建设内容。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亿元。
3、招标范围与工作内容
3.1 项目名称:长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3.2 项目范围及内容:
长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的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服务(含施工总承包、委托运营、监理、全过程咨询等招标代理;招标项目边界条件梳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报告,工程总承包清单、控制价编制,大宗设备询价报告,委托运营处置费单价测算报告等)的相应工作内容。
3.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招标范围中业主确定的最后一次招标结束。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条件: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招标代理能力。
4.1.2自 2013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业主委托的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全过程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未能反映项目情况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4.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土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不能为退休返聘人员。
4.3其他要求:/
4.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将单位介绍信扫描件(注明经办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业绩(提供合同,未能反映项目情况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以上材料加盖公章于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05月26日发送至电子邮箱:2397907284@qq.com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发至经办人邮箱。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详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递交地点为浙江省长兴县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2#楼10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莱硕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
联系人:韦工
电话:0572-629884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白溪大道491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19816948313
2023年05月24日
招标公告.docx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经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浙江莱硕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长兴县和平镇横涧村东坞龟盖,项目设计总规模为1500 吨/天,建设 2×500 吨/天机械炉排炉焚烧线,配套建设余热锅炉和 1×25MW 抽汽凝汽式汽轮机+1×25MW 发电机。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综合主厂房(含卸料平台、垃圾坑、焚烧间及烟气间、汽机间、集控楼、主变及配电室、除盐水站、空气压缩站)、烟囱、坡道、综合水泵房及机械通风冷却塔、渗滤液处理站、油罐及油泵房、氨水罐区、飞灰暂存间、围墙等;同时包含厂区场平工程,边坡治理,进场道路、发电上网线路、生产用水取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管网穿越高速公路单项等建设内容。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亿元。
3、招标范围与工作内容
3.1 项目名称:长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3.2 项目范围及内容:
长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的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服务(含施工总承包、委托运营、监理、全过程咨询等招标代理;招标项目边界条件梳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报告,工程总承包清单、控制价编制,大宗设备询价报告,委托运营处置费单价测算报告等)的相应工作内容。
3.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招标范围中业主确定的最后一次招标结束。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条件: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招标代理能力。
4.1.2自 2013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业主委托的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全过程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未能反映项目情况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4.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土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不能为退休返聘人员。
4.3其他要求:/
4.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将单位介绍信扫描件(注明经办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业绩(提供合同,未能反映项目情况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以上材料加盖公章于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05月26日发送至电子邮箱:2397907284@qq.com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发至经办人邮箱。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详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递交地点为浙江省长兴县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2#楼10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莱硕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
联系人:韦工
电话:0572-629884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白溪大道491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19816948313
2023年05月24日
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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