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cg-201911180015
预算金额94.98万元
招标公司浏阳市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浏阳市教育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整改软硬件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CS-201911180015-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教育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普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整改软硬件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191118001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机关网络边界防火墙(下一代防火墙) 计算机终端安全设备 含入侵防御功能,其他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 371800
2 交换机板卡 存储用光纤交换机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 48000
3 服务器 WEB安全应用防护 防火墙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 120000
4 云安全服务平台 其他安全设备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含云安全服务平台承载服务器1套、日志审计安全组件1套、运维审计安全组件1套、漏洞扫描安全组件1套。 1 210000
5 终端检测杀毒软件 软件运维服务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 200000
 合计金额小写: 949800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12月底前完成项目施工及调试并投入使用。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教育局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包含在合同金额内。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项目建设完成设备调试与运行正常且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50%,计:474900.00元;2020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计284940.00元;质保期后付合同金额的20%,计189960.00元。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乙方开具。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东路支行(长沙普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00232161809017)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手续合法,渠道正规,是最新开发的成熟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及达到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性能及其他要求,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要求乙方将产品更换为合格产品,并要求乙方承担不合格产品一倍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提出异议。产品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确保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次承担该不能正常使用产品价值20%的违约金,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予以更换。

2)本项目整体免费质量保证期为 年,免费质量保证期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如制造商原有设备或软件质量保证期不足的,需由乙方负责购买延保服务,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所涉及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达到正常使用要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乙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7.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采购监管及代理机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白沙中路49号 地址: 朝阳路155号合一电脑城517房
法定代理人: 汤显华 法定代理人: 洪枫
委托代理人: 李洪福 委托代理人: 洪枫
电话: 0731-83682047 电话: 0731-82801965
传真: 0731-8362478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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