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施工及调试并投入使用。
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包含在合同金额内。
项目建设完成、设备调试与运行正常且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50%,计:474900.00元;2020年度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计284940.00元;质保期满后付合同金额的20%,计189960.00元。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乙方开具。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手续合法,渠道正规,是最新开发的成熟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及达到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性能及其他要求,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要求乙方将产品更换为合格产品,并要求乙方承担不合格产品一倍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提出异议。产品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确保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次承担该不能正常使用产品价值20%的违约金,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予以更换。
(2)本项目整体免费质量保证期为叁 年,免费质量保证期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如制造商原有设备或软件质量保证期不足的,需由乙方负责购买延保服务,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所涉及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达到正常使用要求。
甲乙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本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本合同一式六 份,采购人执二 份,供应商执二 份,采购监管及代理机构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