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楚雄州川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选取2024年-2027年度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1390878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梧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911615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4
公告正文


楚雄州川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选取2024年-2027年度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公开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楚雄州川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选取2024年-2027年度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已经获准实施,招标人为楚雄州川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梧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此次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楚雄州川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含下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大量涉及材料物资供应、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建设项目等供应商的选定工作,为了便于项目管理和日常工作推进,现拟通过挂网公招的方式选聘2家招标代理机构,并与其签订长期的招标代理服务合同,为楚雄州川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招采服务,具体招采内容以招标人实时委托为准。

2.2比选范围:完成楚雄州川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含下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4年-2027年度内经营业务所涉及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具体招采内容以招标人实时委托为准。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底截止(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情况及招标人满意度评价情况续签延期合同)。

2.4项目地点:楚雄州范围内。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州、市(县)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人要求。

2.6其他要求:

(1)标段划分:本项目仅设1个标段;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并具有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其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相应能力,并对其承诺的真实性负责。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情形,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违约的记录;

(2)投标人未出现“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惩戒”情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内;未出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情形。

3.5其他承诺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包括投标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书面承诺。

3.6联合体要求: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开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云南梧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市开发区振兴路458号)获取公开比选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梧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楚雄市开发区振兴路458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开比选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楚雄州川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鹿城西路147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908787510

代理机构:云南梧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开发区振兴路458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911615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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