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公安消防支队金剑中队训练塔及食堂改建工程
施工监理(第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公安消防支队金剑中队训练塔及食堂改建工程 已由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璧发改 [2017]5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比选人,下同)为 重庆市璧山区公安消防支队 ,资金来源为 区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第二次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本比选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490号。
2.2工程概况:
重庆市璧山区公安消防支队金剑中队训练塔及食堂改建工程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改建金剑中队厨房及相关库房3层;改建标准训练塔1栋,共10层。主要建设内容:土建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室内外给排水、电、气及绿化、地面改造等配套设施工程,拆除原训练塔、食堂等。
2.3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2.9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废标。
2.4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 120 日历天及缺陷责任期。
2.5比选范围:
2.5.1包括重庆市瑞丰建筑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5月版《重庆市璧山区公安消防支队金剑中队训练塔及食堂改建工程施工设计图》中除厨房灶台、操作台、杠上箱变拆除工程和燃气工程外的所有内容的施工监理;
重庆市璧山区公安消防支队金剑中队训练塔及食堂改建工程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具体包括:对该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组织协调,进行工程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2.5.2比选文件的答疑、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竞争性比选参选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要求参选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项目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3.3 重庆市外监理企业投标:
按照“关于印发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6〕36号)规定,2016年5月1日起,重庆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在投标前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该项目所配备的监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17年9月12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比选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参选人下载与否,都视为参选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负。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在递交参选文件时缴纳现金。未缴纳的,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4.3 参选保证金金额:2500元,在递交参选文件时向比选人缴纳现金。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2017年9月18日 14 时30分开始受理, 2017年9月18日15时00分停止受理。
5.2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安消防支队。
6、质疑时间: 2017 年 9 月 13 日 17:00 时前。
7、答疑时间: 2017 年 9 月 14 日 17:00 时前。
8、发布公告的媒介: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9、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重庆市璧山区公安消防支队
地 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490号
联 系 人:蒲老师
电 话:023-41448510
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023-67765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