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仙新路过江通道工程主缆防护及除湿系统施工项目B7-1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9 15:3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南京仙新路过江通道 工程主缆防护及除湿系统施工项目B7-1标段 招标公告
E3200000050002174418536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完成过主跨跨径不小于800米的悬索桥主缆防护工程(主缆缠丝或主缆防腐涂装或主缆除湿施工)。
3.3 企业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及以上级别;
b、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企业财务要求:
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低于60分。
3.5 人员资格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注册壹级建造师,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应在主跨跨径不小于800米的悬索桥主缆防护工程(主缆缠丝或主缆防腐涂装或主缆除湿施工)中担任过正职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3.6 其他要求: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阶段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应不少于1名,并均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次B7-1标段、B7-2标段的投标,最多允许中标其中1个标段。
4.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不组织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http://222.190.243.45/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hlht)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其他
9.1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993752239。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9.2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数字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所携带数字证书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数字证书)。 9.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1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