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自卸车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Z2021CG0650
一、招标条件
根据《阜新矿业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要求,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自卸车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由阜新矿业集团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自卸车采购。
2、招标单位: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
3、招标内容及范围:自卸车采购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执行标准 |
技术参数及说明 |
1 |
自卸车 |
|
台 |
1 |
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附表 |
4、最高限价:本次招标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13%增值税、运输费、装卸费单价。投标报价所报的货物单价不得超过招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按废标处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5、采购用途:煤矸石热电厂生产需要;
6、交货期:2021年12月10日;
7、供货方式:具体供货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执行。按照用户要求时间、地点、方式供货;
8、交货地点:煤矸石热电厂;
9、质量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10、付款方式:车到厂内验收合格后挂账后分期付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登记取得的有效营业执照。
2、经营范围包括标的物的制造资格或经营资格。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制造商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授权经销商参加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1年11月19日8:00时至2021年11月23日16:00时前与阜矿集团招标办招标一科联系,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联系电话:18404180115。
五、投标报名确认
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1日内,将投标确认函填好后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承办人指定邮箱内(FKZB1_2021@163.com),收到投标人的投标确认函后,方可认定投标人报名成功。未收到投标确认函,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03日09:00时(北京时间)之前。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由于疫情原因,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邮寄地址:阜矿集团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阜新市创业路53号(站前医院西侧))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领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投标人不足三家,直接发送二次招标公告。
5、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或变更招标采购方式。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3日0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阜矿集团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5楼501会议室(辽宁省阜新市创业路53号(站前医院西侧))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网(www.fkbidding.com)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
地址:阜新市太平区海新路266-4
联系人:张 蕾
电话:13614181555
承办人: 阜新矿业集团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创业路53号(站前医院西侧)
联系人:米 旭
电话:18404180115
审核人:李 轩
电子邮箱:FKZB1_2021@163.com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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