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胡杨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金额
81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9月,我单位委托乌鲁木齐润泽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胡杨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胡杨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第七师胡杨河市中心城区西北方向约6.5km处。
建设内容:对胡杨河市现状污水处理厂一期存在的问题进行改造,同时进行扩建,扩建规模0.8万m3/d,并配套相关设备设施。
项目总投资:81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第七师胡杨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新疆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井冈山西路1号
联系人:侯佳骏
联系电话:0992-6687281
邮箱:qszjzx2023@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乌鲁木齐润泽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28号百信钻石苑F栋11层13-1室
联系人:马合木提江
联系电话:15199085026
邮箱:276851156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第七师胡杨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9日
2024年9月,我单位委托乌鲁木齐润泽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胡杨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胡杨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第七师胡杨河市中心城区西北方向约6.5km处。
建设内容:对胡杨河市现状污水处理厂一期存在的问题进行改造,同时进行扩建,扩建规模0.8万m3/d,并配套相关设备设施。
项目总投资:81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第七师胡杨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新疆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井冈山西路1号
联系人:侯佳骏
联系电话:0992-6687281
邮箱:qszjzx2023@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乌鲁木齐润泽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28号百信钻石苑F栋11层13-1室
联系人:马合木提江
联系电话:15199085026
邮箱:276851156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第七师胡杨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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