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沈阳市辽中区全域智慧停车(一期)项目—近海驿站项目总承包(EPC)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中标公示
金额
2861.6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2019970
预算金额2861.64万元
中标联系人王锴
公告正文

沈阳市辽中区全域智慧停车(一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19970 工程名称 沈阳市辽中区全域智慧停车(一期)项目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19970001001 标段名称 沈阳市辽中区全域智慧停车(一期)项目—近海驿站项目总承包(EPC)
建设单位 辽宁中科三维打印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填报单位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09月28日公示结束时间 2023年10月07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建设地点 沈西大道与保税路交汇处(西南侧地块)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沈阳市辽河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王锴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 辽221161673434 28616491.340000元 229日历天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标准为国家、辽宁省及项目所在地的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及行业标准,设计成果深度需达到现行国家设计深度标准的要求,且通过招标人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2)施工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设计单位: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87.64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沈阳市辽河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际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王锴 潘帝 刘超
施工项目负责人 王锴 潘帝 刘超
设计项目负责人 张梅 魏颖章 张希
施工负责人资质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 辽221161673434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 辽221171883787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 辽221080908351
设计负责人资质 一级注册建筑师 20032100736 一级注册建筑师 032100798 一级注册建筑师 20212101794
注册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辽221161673434 辽221171883787 辽221080908351
投标报价 28616491.340000元 28443067.930000元 28732200.000000元
工程工期 229日历天 229日历天 229日历天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标准为国家、辽宁省及项目所在地的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及行业标准,设计成果深度需达到现行国家设计深度标准的要求,且通过招标人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2)施工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标准为国家、辽宁省及项目所在地的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及行业标准,设计成果深度需达到现行国家设计深度标准的要求,且通过招标人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2)施工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标准为国家、辽宁省及项目所在地的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及行业标准,设计成果深度需达到现行国家设计深度标准的要求,且通过招标人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2)施工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企业资质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设计单位: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设计单位: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设计单位: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评审得分 87.64 79.18 77.42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沈阳市辽河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际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辽宁众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2.其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施工业绩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