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污染源环境监测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199.8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441900024-2023-00932
二、项目名称: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污染源环境监测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污染源环境监测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东华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路15号宝豪科技大厦1栋1302、1303室 | 999,110.00元 |
合同包2(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污染源环境监测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院南路11号101-116室 | 999,11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污染源环境监测项目):
服务类(广东华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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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污染源环境监测项目包1 | 东莞市塘厦镇(采购人指定地点:林村社区、莲湖社区、横塘社区、塘厦社区、石潭埔社区、振兴围社区、凤凰岗社区、桥陇社区、诸佛岭社区、四村社区、龙背岭社区、大坪社区、第一工业区、128工业区) | 1. 中标人必须在计量认证(CMA)有效期及范围内开展环境监测,监测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同时提供纸质版、电子版监测报告,保留原始记录、数据等以便追溯(资料保存时间至少2年);2. 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制度,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对监测活动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对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根据采购人需求,监测时间不仅限于正常工作日,中标人接到采购人委托的监测任务后,应在15分钟内对是否接受委托的任务进行确认,中标人在接受委托后,须按双方约定时间组织检测所需的人员、设备、仪器到达指定现场,在采样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监测报告送达招标人;对于采购人需要的应急监测或特殊监测任务,由双方主要负责人协商临时监测方案,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监测,安排足够的采样人员和设备在1小时内到达采样现场,并于24小时内出具初步监测数据(除个别特殊数据如BOD、油类等),3天内出具监测报告。如应急监测或特珠监测任务中,中标人不能按时到达采样现场进行采样的,采购人有权委托另一监测区域中标人进行该次任务。另外,对于涉重金属排放的应急或特殊监测任务,做好质控规范(现场平行和实验室平行)。同时,视情况需要,如采购人要对外发布有关信息,或处理有关事宜时,中标人必须提供专家予以支持;4. 监测任务必须由中标人自行完成,不得将监测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监测机构监测,否则视为违约,立即取消其合同和中标资格;5.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守委托方秘密,不得擅自公布委托方的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属于保密范围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成果,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委托合同约定进行管理;6. 全面配合采购人开展指令性监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各类监测任务,并提供技术专业意见;7. 中标人接到采购人委托的监测任务后,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采购人不支付该监测单的交通差旅费500元;8. 如因中标人监测不规范等原因导致超标案件撤案或败诉,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实施服务费扣罚,具体标准为:每发生一宗案件,采购人扣罚中标人30000元服务费,扣罚款项优先从采购人应付的监测服务费中扣除。 | 自合同签订日期起 2年(服务期限具体起始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技术要求(1)分析项目的确定 根据委托任务单要求,以及中标监测机构通过计量认证的承检能力确定分析项目。(2)采样和分析方法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海水、废气、环境空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的采样、分析方法按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要求。(3)质控要求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办函〔2016〕364号)、《广东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粤环〔2008〕101号)、《广东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方案(试行)》粤环〔2008〕61号)等国家、省、市颁布的监测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执行。国家、省、市有新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出台,按新制度执行。 | 999,110.00 |
合同包2(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污染源环境监测项目):
服务类(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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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其他服务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污染源环境监测项目包2 | 日常监督性监测业务、指令性监测业务、执法专项监测、水环境水质监测、应急类监测任务以及污染防治类监测业务 | 1. 中标人必须在计量认证(CMA)有效期及范围内开展环境监测,监测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同时提供纸质版、电子版监测报告,保留原始记录、数据等以便追溯(资料保存时间至少2年); 2. 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制度,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对监测活动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对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根据采购人需求,监测时间不仅限于正常工作日,中标人接到采购人委托的监测任务后,应在15分钟内对是否接受委托的任务进行确认,中标人在接受委托后,须按双方约定时间组织检测所需的人员、设备、仪器到达指定现场,在采样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监测报告送达招标人;对于采购人需要的应急监测或特殊监测任务,由双方主要负责人协商临时监测方案,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监测,安排足够的采样人员和设备在1小时内到达采样现场,并于24小时内出具初步监测数据(除个别特殊数据如BOD、油类等),3天内出具监测报告。如应急监测或特珠监测任务中,中标人不能按时到达采样现场进行采样的,采购人有权委托另一监测区域中标人进行该次任务。另外,对于涉重金属排放的应急或特殊监测任务,做好质控规范(现场平行和实验室平行)。同时,视情况需要,如采购人要对外发布有关信息,或处理有关事宜时,中标人必须提供专家予以支持; 4. 监测任务必须由中标人自行完成,不得将监测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监测机构监测,否则视为违约,立即取消其合同和中标资格; 5.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守委托方秘密,不得擅自公布委托方的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属于保密范围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成果,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委托合同约定进行管理; 6. 全面配合采购人开展指令性监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各类监测任务,并提供技术专业意见; 7. 中标人接到采购人委托的监测任务后,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采购人不支付该监测单的交通差旅费500元; 8. 如因中标人监测不规范等原因导致超标案件撤案或败诉,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实施服务费扣罚,具体标准为:每发生一宗案件,采购人扣罚中标人30000元服务费,扣罚款项优先从采购人应付的监测服务费中扣除。 | 自合同签订日期起2年 | (1)分析项目的确定 根据委托任务单要求,以及中标监测机构通过计量认证的承检能力确定分析项目。 (2)采样和分析方法 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海水、废气、环境空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的采样、分析方法按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3)质控要求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办函〔2016〕364号)、《广东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粤环〔2008〕101号)、《广东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方案(试行)》粤环〔2008〕61号)等国家、省、市颁布的监测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执行。国家、省、市有新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出台,按新制度执行。 | 999,11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饶小令、吴琪、洪如生、王灿标、卢引雄(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中标(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向中标单位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预估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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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污染源环境监测项目 | 1.498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2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污染源环境监测项目 | 1.498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污染源环境监测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广东华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6.00 | 20.00 | 96.00 | 1 | 1 | |
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9.60 | 20.00 | 89.60 | 2 | 2 | |
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9.60 | 16.00 | 85.60 | 3 | 3 | |
东莞市大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2.60 | 16.00 | 78.60 | 4 | ||
深圳世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4.50 | 11.00 | 55.50 | 5 |
合同包2(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污染源环境监测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9.60 | 20.00 | 89.60 | 2 | 1 | |
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9.60 | 16.00 | 85.60 | 3 | 2 | |
东莞市大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2.60 | 16.00 | 78.60 | 4 | 3 | |
广东华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6.00 | 20.00 | 96.00 | 1 | ||
深圳世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4.50 | 11.00 | 55.50 | 5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地 址: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7号
联系方式:0769-87943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联系方式:0769-21682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杰滨
电 话:0769-21682660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023年12月11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华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2: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pdf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污染源环境监测项目报价明细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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