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一、二食堂物资(米面油、调料、干货、日杂类)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8/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潭经财采计【2021】021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彭先生
公告正文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一、二食堂物资(米面油、调料、干货、日杂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8月20日

采购合同编号:LYZC-20210502

采购人(全称):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华绿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一、二食堂物资(米面油、调料、干货、日杂类)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经财采计【2021】021号

(3)项目内容: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一、二食堂物资(米面油、调料、干货、日杂类)采购

(4)项目承包范围: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一、二食堂物资(米面油、调料、干货、日杂类)采购

2.合同折扣率

(1)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折扣率

1

采购项目名称: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一、二食堂物资(米面油、调料、干货、日杂类)采购项目

湖南华绿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84%

(2)合同价格形式:按实结算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自2021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止。

地点: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一、二食堂

方式: 乙方接收到送货清单后,应向甲方提前列明报价,经甲方比较确认后,乙方按照要求及时供货、及时配送,乙方负责产品到配送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4.付款

1、合同签定后,甲方按季(每三个月为一季)按实结算费用,支付日期为每季首月20日前支付上季费用,乙方提供正式正式税务发票。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字盖章后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一份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6月 1 日

甲方:(公章)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乙方:(公章)湖南华绿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倪沙

委托代理人:彭先生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如有附件请点击http://www.ccgp-hunan.gov.cn/page/notice/notice_city.jsp?noticeId=1000779199&area_id=2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