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芜湖老船厂1900代建学校施工总承包项目
金额
11374.5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21gc2024fj2427
预算金额11374.5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芜湖老船厂1900代建学校施工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
WH21GC2024FJ2427
标段名称
芜湖老船厂1900代建学校施工总承包项目 
标段编号
WH21GC2024FJ2427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滨江文旅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赭山街道长江中路华强广场 
联系人及电话
董工 0551-6345779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302A室 
联系人及电话
胡琴 0553-2881557、1575538109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27日 
定标被选单位一
单位名称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报价(元)
113745875.83
项目负责人
路静 
证书编号:京1112018201904079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430
质量承诺
省优(黄山杯)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D-10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
加分业绩:①海淀区清河路(三建平房宿舍区危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C2商业金融用地项目;②1#听力语言康复医院等6项(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扩建项目);③房山区阎村镇D地块(D0-5/6/7/8/9)居住商业小区项目商业金融、停车场地块。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①海淀区清河路(三建平房宿舍区危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C2商业金融用地项目:2019-2020年度结构长城杯金质奖工程;
②房山区阎村镇D地块(D0-5/6/7/8/9)居住商业小区项目商业金融、停车场地块项目:2021-2022年度结构长城杯金奖工程。
定标被选单位二
单位名称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报价(元)
113451578.61 
项目负责人
毛凤森
证书编号:沪1312020202100873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430
质量承诺
省优(黄山杯)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仁寿县中医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且(项目名称)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加分业绩:①徐汇养老基地(暂定名)新建项目;②上海市龙堰路初级中学新建工程;③未来科技城北区EPC总承包项目。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①光谷科技会展中心项目:国家优质工程。
定标被选单位三 
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报价(元)
113481008.33
项目负责人
汪恒昇
证书编号:粤1342022202301486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430
质量承诺
省优(黄山杯)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龙华区职业技术学校(施工);
加分业绩:①福田区福龙学校(莲塘尾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②荔园小学东校区项目;
③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花都校区学生宿舍食堂综合楼、教师教育实训大楼、综合体育馆。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扩建( I、II、III标段)工程:鲁班奖。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M值=16.5%
2、样本值单位:安徽鲁班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3、基准价:114403018.47
4、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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