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城区重点路段设置交通管理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3.19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by2023-0705
预算金额43.19万元
招标联系人郝阳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博耀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洁0934-827912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年宁县和盛镇范家村乡村建设示范村一、二、三组巷道及进户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BY2023-0705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3年宁县和盛镇范家村乡村建设示范村一、二、三组巷道及进户路硬化工程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3)公路
    联系人 郝阳 联系电话 13884156880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07-14 11: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7-17 17:00:00
    采购单位 宁县和盛镇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2023年宁县和盛镇范家村乡村建设示范村一、二、三组巷道及进户路硬化工程 GSBY2023-0705 工程-施工 431968.0(元)

    公告内容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宁县和盛镇范家村乡村建设示范村一、二、三组巷道及进户路硬化工程,建设资金为2023年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东西协作帮扶资金及群众自筹, 招标人为和盛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宁县和盛镇范家村乡村建设示范村一、二、三组巷道及进户路硬化工程

      2.2项目编号:GSBY2023-0705

      2.3工程内容: 巷道及进户路硬化1.49公里。

      2.4招标控制价:431968.00其中财政补助资金362828.00元,群众自筹69140.00元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7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20

      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819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

      3.2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在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历,无在建项目。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6 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4.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3年7141100分至2023年717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PDF 格式加盖公章)。

      4.2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4.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5.1 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717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5.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六、结果公示

      6.1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机构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6.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博耀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县和盛镇人民政府

       址: 宁县和盛镇街道

      联系人: 郝阳  

      联系方式: 1388415688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博耀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永平小区

      人:沈洁

      联系电话:0934-8279122/18919340911

                                                   2023年713

    附件信息

    • 附件1:和盛镇范家村公告(1).pdf
    • 附件2:和盛镇范家村文件.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www.qysggzyjy.cn:9096)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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