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仿真信息智能分析系统意向公开(2024-JHHDGN-F1001)(第1包)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仿真信息智能分析系统意向公开(2024-JHHDGN-F1001)
一、项目名称
仿真信息智能分析系统
二、项目概况
仿真信息智能分析系统(2024-JHHDGN-F1001)项目基于大语言模型或其他合适的智能分析算法,以仿真设计、仿真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数据为基础,为仿真过程提供智能辅助和数据分析。预算金额80万元。
三、初步技术参数
(一)领域数据集建设
应根据甲方指定的主题或领域,构建不少于10000条的命令数据集。数据集应经过校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质量。
(二)数据标准
应制定符合大语言模型或其他智能分析算法运行要求的仿真分析数据描述标准,依据甲方指定的仿真平台,确定科学、合理的数据映射规则。
(三)智能分析模型
1、应提供包括开源或自研大语言模型在内的多种智能分析模型,方便仿真用户根据不同的应用需求和应用场景切换使用。如提供的是自研大语言模型,应同时提供模型的全部源码以及模型的过程数据。
2、应提供模型的使用脚本、二次微调脚本,并提供详细的脚本注释和使用说明,方便甲方后续对模型进行微调优化。
(四)数据智能分析系统
1、数据获取功能
仿真信息智能分析系统应支持从指定位置或从指定的数据接口(API),读取并解析指定格式的仿真数据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各设备、位置的仿真日志,仿真引擎产生的过程数据、仿真结果数据等。
2、数据转换与校验功能
应根据仿真分析数据描述标准和映射规则,开发数据转换功能,确保从仿真系统读取的数据经转换后,能够为智能分析模型所用。
数据转换工具除具备数据转换功能外,还应具备基础的数据校验、数据查重等数据清洗功能,确保经过转换后的数据不存在错误。
3、依据仿真数据生成仿真过程文本描述功能
系统应能够根据从仿真系统提取的数据,自动生成对应的仿真过程描述文本。如将仿真过程生成的各种数据表、统计结果等结构化转换成自然语言描述,方便仿真人员理解快速理解仿真过程。
4、仿真分析报告智能生成功能
系统应能够结合领域知识,基于大语言模型综合分析仿真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数据,生成经过推理分析的仿真分析报告,得出对仿真过程和仿真结果的见解。
系统应支持基于模板的仿真报告生成功能。
5、仿真信息智能检索及综合输出功能
系统应基于大语言模型或其他合适的智能模型的自然语言理解能力,实现从仿真计划、仿真过程数据、仿真分析报告中检索相关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综合输出的功能。
6、智能分析数据可视化展示功能
系统应提供合适的界面,实现智能分析数据的可视化交互展示。
7、语音播报功能
系统应提供模型输出结果的语音播报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对仿真过程文本描述、智能检索结果的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应支持离线运行。
8、智能分析系统运行支撑环境
系统应提供合适的运行支撑环境,确保基于大语言模型的仿真信息智能分析系统能够流畅运行。
四、公示及受理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邮箱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外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邮箱:ytjihong@163.com
2.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提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法人资格要求
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经营信誉要求
投标人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必须未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三)保密资格
提供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证书(三级或以上),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财务状况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截至投标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女士
电 话:15865639098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一、项目名称
仿真信息智能分析系统
二、项目概况
仿真信息智能分析系统(2024-JHHDGN-F1001)项目基于大语言模型或其他合适的智能分析算法,以仿真设计、仿真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数据为基础,为仿真过程提供智能辅助和数据分析。预算金额80万元。
三、初步技术参数
(一)领域数据集建设
应根据甲方指定的主题或领域,构建不少于10000条的命令数据集。数据集应经过校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质量。
(二)数据标准
应制定符合大语言模型或其他智能分析算法运行要求的仿真分析数据描述标准,依据甲方指定的仿真平台,确定科学、合理的数据映射规则。
(三)智能分析模型
1、应提供包括开源或自研大语言模型在内的多种智能分析模型,方便仿真用户根据不同的应用需求和应用场景切换使用。如提供的是自研大语言模型,应同时提供模型的全部源码以及模型的过程数据。
2、应提供模型的使用脚本、二次微调脚本,并提供详细的脚本注释和使用说明,方便甲方后续对模型进行微调优化。
(四)数据智能分析系统
1、数据获取功能
仿真信息智能分析系统应支持从指定位置或从指定的数据接口(API),读取并解析指定格式的仿真数据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各设备、位置的仿真日志,仿真引擎产生的过程数据、仿真结果数据等。
2、数据转换与校验功能
应根据仿真分析数据描述标准和映射规则,开发数据转换功能,确保从仿真系统读取的数据经转换后,能够为智能分析模型所用。
数据转换工具除具备数据转换功能外,还应具备基础的数据校验、数据查重等数据清洗功能,确保经过转换后的数据不存在错误。
3、依据仿真数据生成仿真过程文本描述功能
系统应能够根据从仿真系统提取的数据,自动生成对应的仿真过程描述文本。如将仿真过程生成的各种数据表、统计结果等结构化转换成自然语言描述,方便仿真人员理解快速理解仿真过程。
4、仿真分析报告智能生成功能
系统应能够结合领域知识,基于大语言模型综合分析仿真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数据,生成经过推理分析的仿真分析报告,得出对仿真过程和仿真结果的见解。
系统应支持基于模板的仿真报告生成功能。
5、仿真信息智能检索及综合输出功能
系统应基于大语言模型或其他合适的智能模型的自然语言理解能力,实现从仿真计划、仿真过程数据、仿真分析报告中检索相关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综合输出的功能。
6、智能分析数据可视化展示功能
系统应提供合适的界面,实现智能分析数据的可视化交互展示。
7、语音播报功能
系统应提供模型输出结果的语音播报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对仿真过程文本描述、智能检索结果的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应支持离线运行。
8、智能分析系统运行支撑环境
系统应提供合适的运行支撑环境,确保基于大语言模型的仿真信息智能分析系统能够流畅运行。
四、公示及受理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邮箱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外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邮箱:ytjihong@163.com
2.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提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法人资格要求
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经营信誉要求
投标人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必须未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三)保密资格
提供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证书(三级或以上),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财务状况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截至投标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女士
电 话:15865639098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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