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化艺术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文化艺术服务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备字[2018]01774号
采购文件编号:NMHH-2018-04-0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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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事档案电子化管理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1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范围内);
3、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内蒙古自治区区外供应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应当出具内蒙古自治区保密局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审核备案文件材料;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04月16日至2018年04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华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华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供应商须提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范围内);
4.2、需提供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4.3 、需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证明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截图证明;
4.4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1.以上资料报名时均应提供副本原件,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资料不全者不接受报名;
2.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审查,复印件资料恕不退还。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4月26日 下午 02:3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8号华茂大厦6楼
开标时间:2018年4月26日 下午 02: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8号华茂大厦6楼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华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东侧恩和大厦18层1812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韩莹
联系电话:0471-5196050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华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锡林路南口支行
账号:0602 1156 1900 0008 933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文化大厦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白轶群
联系电话:0471-6969430
内蒙古华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