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气东输生产部2025-2027年电气预防性试验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变更公告第1次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4-sh07-fw1342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秋慧1776517221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3
公告正文
西气东输生产部2025-2027年电气预防性试验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西气东输生产部2025-2027年电气预防性试验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ZY24-SH07-FW1342
项目类型:
服务
招标人:
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代理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分类:
石油天然气
西气东输生产部2025-2027年电气预防性试验技术服务项目更正内容
标段编号:
1
截标时间/开标时间:
2024-12-19 09:00:00
变更为:
2024-12-23 09:00:00
澄清截止时间:
2024-12-04 09:00:00
变更为:
2024-12-05 17:00:00
招标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2024-12-05 17:00:00
变更为:
2024-12-06 17:00:00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11-28 13:10:00
变更为:
2024-11-29 19:15: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2-19 09:00:00
变更为:
2024-12-23 09:00:00
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承试类三级或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仅需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同等)和现金流量表(或同等)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110kV变配电系统高压电气设备检修或预防性试验服务项目业绩。
有效证明文件为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否决。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3.5.5 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6人员要求
3.6.1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力、电气、地面建设和油气储运等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项类似110kV变配电系统高压电气设备检修或预防性试验服务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扫描件。 2)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6.2其他主要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安全员1名,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3.7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3.8其他要求
3.8.1招标完成后,多个主体按照费用划分情况,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3.8.2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变更为: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承试类三级或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仅需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同等)和现金流量表(或同等)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110kV变配电系统高压电气设备检修或预防性试验服务项目业绩。
有效证明文件为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否决。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3.5.5 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6人员要求
3.6.1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力或电气或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等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项类似110kV变配电系统高压电气设备检修或预防性试验服务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扫描件。 2)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6.2其他主要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安全员1名,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3.7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3.8其他要求
3.8.1招标完成后,多个主体按照费用划分情况,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3.8.2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变更内容说明:
修改3.6.1项目负责人要求为(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力或电气或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等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联系人:
刘伟
联系电话:
13333852752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
胡秋慧
联系电话:
17765172211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a3103032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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