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桥中街环卫站市容环境秩序卫生督导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询比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小姐8165987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桥中街环卫站市容环境秩序卫生督导服务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用公开询比方式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为更好地推进桥中街道辖区内市容环境秩序卫生督导服务,现桥中街环卫站将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招标代理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2.项目名称:桥中街环卫站市容环境秩序卫生督导服务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总费用预算约为140万元。
  4.本项目中选单位数量:1家
  5.中选单位中选仅代表获得服务资格,不意味获得具体的服务任务,具体内容以询比单位发出的项目任务为准。
  二、服务内容及质量
  1.服务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代理服务完成之日止。
  2.服务内容:依法组织本项目全过程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接收采购人交付的项目资料,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向采购人呈送规定的采购文件、所有公示及公告的文字稿并协助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开标、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结果通知所有本项目的未中标人和采购人;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编制、整理采购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采购人归档等采购相关系列工作。采购人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报价总金额不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且为唯一固定报价。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计取
  1.最高报价限价:182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项目中标方支付)
  2.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X%。报价人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
  3.结算方式: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总价,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项目中标方支付。采购代理费用包括采购代理费、专家评标劳务费、交通费、餐费及与招投标相关工作等各项工作的全部费用,最终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上述约定计费基数计算方式结合下浮率进行结算。若累计结算价超过签约合同价,则按照签约合同价包干。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询比人委托的第三方审定结果为准。  
  具体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请具备资质的服务单位,在公告期限内(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0日期间的办公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环卫站提交或快递资料(详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大坦沙岛桥中南路5号双桥公园东门侧 联系人:刘小姐 81659871)。资料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且开通操作账户,提交相关网站记录截图,《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关招标代理服务选项;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代理机构资格要求及招标代理相关方案、报价、业绩证明。
  投标文件一式两份,需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  
  六、签订合同
  中选服务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后3天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选服务单位自动放弃,我单位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选服务单位。
  附件:1.承诺书.docx
                  2.询价报价表.doc
                           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4年12月2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