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乡市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综合服务项目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为实施集团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人力资源一体化管理,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加快建立以劳务公司为责任主体、以劳动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机制,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聘用一批临聘人员。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1、项目清单
序号
服务内容
项目数
单位
工资     及其他   福利待遇
五险
公积金
单价小计
年小计
备注
(元/年)
(元/年)
1
高级              员工服务
4
元/月/人
7150
1030
204
100608
402432
不可竞价部分 
2
中级             员工服务
5
元/月/人
6460
1030
204
92328
461640
3
初级               员工服务
3
元/月/人
5580
1030
204
81768
245304
4
管理费、税费及其他运营成本
12

 
 
 
 
28800
可竞价部分:  服务费三年最高限价为28800元/年*3年=86400元。
年度合计
1138176
 
三年合计
3414528
 
备注:1、社会保险暂按社保部门现征缴基数3945元预算1030元/月,具体按实结算。

2、服务地点:宁乡市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3、人员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男性22周岁以上至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22周岁以上至50周岁以下,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劳务服务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从业经验等符合相关岗位具体要求且政治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行为记录。
(3)劳务服务人员原则上每周五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须无条件接受安排加班。
(4)人员要求可由宁乡市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发展需求进行调整。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地点:宁乡市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五、服务标准:
四、项目要求:
1、投标人须对劳务服务人员的劳务用工进行管理、负责处理劳务纠纷,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全参)及公积金,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聘用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投标人须建立、管理、接转劳务服务人员档案;
3、投标人须负责处理退回或解聘的劳务服务人员后续工作,处置所有劳务纠纷;
4、投标人安排的劳务服务人员在正式上岗前,须接受采购单位对劳务聘用服务人员实施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各项规章制度培训,在岗基本职业技能与素质的培训等内容;
5、采购单位有权对劳务服务人员进行定岗定责,并进行绩效考评。考评不合格者,采购单位有权退回或更换人员;
6、劳务服务人员须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的日常管理和领导,并由采购单位对劳务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服务质量等进行管理,投标人须确保劳务聘用服务人员的人事管理、后勤保障等。
7、劳务公司必须资质齐全,中标后在宁乡地区注册公司(或分公司);
六、考核评价细则
(一)员工选录(20分)
(1)中标人须严格按采购单位的要求选录员工,未按要求每项每人次扣0.1分。
(2)中标人须对新劳务聘用服务人员进行思想素质、操作技能、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无培训及培训不合格每人次扣0.1分。
(3)中标人应在新员工入职前完善员工各项资料和相关手续,明确劳动关系和相关法律文件,如不完善每人次扣0.1分。
(4)中标人应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妥善办理好新进人员的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需办理的各项内容,未办理或办理不完善每人次扣0.1分。
(二)日常管理(20分)
(1)中标人负责对劳务聘用服务人员日常管理,包括对员工的考核考勤、劳动纪律、作风建设等。采购单位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发现不在岗未记录考勤的员工情况扣0.1分/次。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的调度指挥。对于不服从调度指挥的行为扣0.1分/次。
(三)业务工作上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40分)
(1)工作及时情况:对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未在上级规定时限内完成的,按每件次扣0.5分。
(2)工作数量情况:对未按规定完成数量指标的,按每低于1个指标扣0.5分。
(3)风纪指标:若服务人员出现“吃、拿、卡、要”的现象,一经查实,按每件次扣5分。
(4)工作错误指标:服务人员出现一般性错误,按每件次扣2分;出现重大错误,按每件次扣10分;
(5)投诉指标:服务人员被投诉一次,按每次扣2分;一个月内被投诉三次及以上的,扣10分.
(四)服务保障(20分)
公司需提供以下服务保障:
社会保障:办理社会保险及相关商业保险,及时履行工伤理赔手续,未及时办理扣0.5分/人次。
法律咨询及争议处理:为采购单位及劳务服务人员提供劳动人事政策和法规咨询,处理劳资纠纷,参与劳资仲裁和诉讼,为采购单位做好劳务风险防范,未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扣0.5分/件次。
 
六、验收标准: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细则见第六条考核评价细则,考核结果需达到90分以上方可续签第二年度合同,否则,服务期合同自行终止)。
2、服务形式:综合劳务服务。
3、投标人实际服务本项目的综合劳务人员按采购单位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投标人须对每个人员分项报价,并按实结算。同时确保劳务聘用服务人员的相关工资标准不低于采购单位本单位同性质岗位人员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全参)及公积金,投标人须对此项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4、本项目履约验收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执行。
 
七、其他要求:
七、其他说明
1、付款人:宁乡市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每两个月支付一次(具体以合同为准)。
3、本项目报价包含招标范围确定需要的员工招聘、工资、管理费、保险、公积金、税金等在内的全部费用之和,不得另行计取其他费用。
4、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采购单位有权根据政府单位需要对劳务服务人员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采购单位的调整安排。
5、当劳务服务人员发生工伤、死亡等事故或劳动争议、诉讼时,由中标人负责出面处理,由采购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如仲裁裁决、法院判决由中标人承担责任的,中标人可向采购单位追偿。双方均应第一时间履行救助义务,及时将伤者送往救治医院、合理垫付工伤医疗费用。中标人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劳务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待遇。
6、由采购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无须包含此费用。
7、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果政策发生变化,社会保险费和税金随政策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8、为确保服务品质,成交人须在项目所在地有办公场地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或承诺中标后设立办公场地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且承诺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到达现场的时间不超过0.5小时。本项须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或承诺,否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9、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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