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药学系小型仪器设备(陶瓷膜、有机膜实验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金额
14.92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9/0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600]zzdc[gk]2018003
预算金额14.9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厦门龙润兴仪器有限公司14.92万元
中标联系人张文明13606057916
公告正文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药学系小型仪器设备(陶瓷膜、有机膜实验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乙方厦门龙润兴仪器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ZZDC[GK]2018003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药学系小型仪器设备(陶瓷膜、有机膜实验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中药机械 中药机械 1 国内 149200 149200 江苏久吾高 JW--T--0.1B--316,JW-1812
合计: 1492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玖仟贰佰元整(¥1492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9号

4.3交付条件:设备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设备名称 参数 陶瓷膜实验设备 1.无机陶瓷膜,可实现在线消毒;化学稳定性好,能抗微生物降解。要求机械强度高,耐高压,有良好的耐磨、耐冲刷性能;孔径分布窄,分离性能好,渗透量大,可反复清洗 再生,使用寿命长。 2.采用错流过滤,减少污染物在膜表面的积累,提高膜的通量。 3.单个膜组件的膜元件装填面积为 0.12m2 。物料采用泵加压方式,在一定压力下连续通入陶瓷膜管内,其中的部分液体介质及杂质透过无机膜的微孔排出管外;浓液从膜管流出后返回料液槽,并继续循环不断增浓,至一定固含量时,然后进入下一工序。 4.本设备包括:主体分离系统:陶瓷膜及组件、循环泵等,物料进入主体分离系统后,循环泵提供膜面流速及压力,通过陶瓷膜达到分离的目的;排渣系统:包括各种排渣阀、管道等;清洗系统。 5.设备的质保:整套设备的质保期为12个月。保证期内正常操作损坏,或因供方的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 6.组成: 6.1陶瓷膜实验设备:1套,材质316. 6.2陶瓷膜管:50*19*30*500,1根,材质-Al2O3;200*19*30*500,1根,材质-Al2O3; 8*19*30*500,1根,材质-Al2O3。 有机膜实验设备 1.本设备由膜组件、柱塞泵、物料灌和连接管路阀门组成。物料经泵加压,在压力驱动下液体介质或杂质被RO膜的微孔透过或者截留,继续循环浓缩。 2.采用错流过滤技术,减少了污染物在膜表面的积累,提高了膜的通量。 3.膜元件材质:膜层主要由聚醚砜材质,膜元件尺寸:膜长12英寸,直径1.8英寸。 4.组件数 2支并联。 5.单支膜组件面积 0.24 m2。 6.设备防爆等级 BT4。 7.主体和膜壳体材质 316L。 8.密封材质 EPDM等。 9.物料罐最大存储10L,最小运行体积3L,设备尺寸808*700*980。 10.设备的质保:整套设备的质保期为12 个月。保证期内正常操作损坏,或因供方的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由我方免费维修或更换。 11.组成: 11.1有机膜实验设备:1套,材质316. 11.2 RO膜:2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2.验收可细分为到货时的外在质量的验收,投产前的质量验收,大型设备可能还存在更多的验收步骤和验收方式,采购人可在采购文件中细化规定。 3.乙方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货物安装、施工、调试、测试后,由采购人及相关专家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申请付款,并须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100%的正式发票; 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c. 甲方已收讫货物的到货验收凭证; d. 甲方签发的最终验收合格文件。甲方凭收讫货物的到货验收凭证和最终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报送漳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以转款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100%的货物价款。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 履约保证金百分比:按照中标金额 5%收取,乙方签订合同前应向甲方支付 7460元履约保证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的 5%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此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 1 年期满后乙方提交退还申请后 30 个日历日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 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 15 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 漳州(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成交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乙方: 厦门龙润兴仪器有限公司
住所: 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9号 住所: 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500号814室
单位负责人: 沈国星 单位负责人: 张文明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5880543218 联系方法: 1360605791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支行
账号: 账号: 35101560001052517324


签订地点:漳州


签订日期:2019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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