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包钢甲醇精制部2023年焦炉煤气除雾除尘器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2309004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建文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娟0472-266963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ZC23090040 项目名称 包钢甲醇精制部2023年焦炉煤气除雾除尘器采购
发布日期 2023/09/08 报名截止日期 2023/09/13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3/09/09 -- 08: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3/09/15-- 09:00
项目类别 设备 单价 不含税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C23090040
2.项目概况
ZC23090040,包钢甲醇精制部2023年焦炉煤气除雾除尘器采购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甲醇精制部2023年焦炉煤气除雾除尘器采购 合同签订后120天 1.乙方出具设计图纸且除尘除雾器设备到货,完成阶段性挂账,甲方支付30%合同款(承兑价); 2.项目施工完毕,完成阶段性挂账,甲方支付30%合同款(承兑价);3.设备投运且运行指标达到系统工艺要求后办 2,646,000.00 30,000.00
项目概况: 该工程为焦炉煤气净化工段常压过滤的改造项目,由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设计条件,将甲方现场一座焦炉煤气常压过滤器进行改造设计为61383Nm3/h焦炉煤气除雾除尘器,净化焦炉煤气内的含尘雾滴,脱除焦炉气中焦油尘等杂质,从而延长下游甲醇工段往复压缩机的运行周期及催化剂的使用寿命,降低催化剂的阻力。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改造设计条件和要求,结合乙方技术特点和应用数据,采用乙方的61383Nm3/h焦炉煤气除雾除尘器,进行生产、制造,并进行施工安装、调试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甲醇精制部2023年焦炉煤气除雾除尘器采购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近期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投标人需为制造商,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范围:多相流分离系统或分离设备的生产或制造)。 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需具最短投运时间不低于2年的使用纤维床技术对焦炉煤气制甲醇工艺中常压焦炭过滤器(进气压力低于10Kpa低压煤气预处理)进行壳体利旧、内件升级改造的业绩至少2份(如合同无法体现,需提供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业绩必须有性能验收报告,性能验收报告必须体现投运时间在2021年9月1日以前并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9/13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09/15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黑柳子村 联 系 人:胡建文 联系电话:15124831669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邓娟 0472-2669631 业务部长:武志国 0472-2668986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2663666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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