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建】2024年中国电信宁德分公司机房线路整治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1/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供应商名称】 :福建省电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就【2024年中国电信宁德分公司机房线路整治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30AFJND0404】)所需的标的物进行采购,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拓展接入线路维护划小工作,计划将接入层机房线路整治,内容主要为ODF架成端至进局端光缆的整治:含ODF架拆立、布放槽道光缆、光缆挂牌、光缆成端、光缆成端缆束整治、进线室加强芯阻断接地、光缆楼层间防火封堵等,不含软光纤放绑、跳纤等工作,由划小团队承接。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根据实际完成的整治工作量,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不包含在人工成本内),,代维时间为2024年1月-2024年12月,预计450000 (不含税)元,含税490500元。
2.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
2.1 获取时间: 。
2.2 获取地点: 。
2.3 获取方式: 。
3. 应答文件的递交
3.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
3.2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
4.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应商注册。
5.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宁德市蕉城南路99号电信大楼410室 【地 址:】
邮 编:352100 【邮 编:】
联 系 人:林昱 【联
系 人:】
电 话:0593-2835080 18959311558 【电 话:】
电子邮件:ndlinyu@chinatelecom.cn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 【开户银行:】
账 号:1407002609001005476 【账 号:】
采购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
2024 年 1 月 22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2024年中国电信宁德分公司接入线路杆路
维护业务]外包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受托方(乙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项目”)进行[ ]服务(“外包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外包服务的内容如下:
1.1 外包服务的目标:[ ]。
1.2外包服务的内容及范围:[ ]。
1.3外包服务的方式及相关要求:
(1)乙方为甲方提供[ ]名常驻甲方现场工程师服务,在正常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8:00—17:00)]到甲方进行现场服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7×24]或[5×8]的远程监控或双方确认的现场服务。
(3)乙方外包服务团队的人员名单见本合同附件二,如乙方项目团队人员变动需经甲方同意(甲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但当甲方认为该项目团队的组成人员的能力不足以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时,有权书面要求乙方更换和调整,乙方接到甲方的书面要求后应及时予以更换和调整。
(4)其他要求:[ ]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外包服务工作:
2.1外包服务地点:[ ]。
2.2外包服务期限:[ ]。
2.3外包服务进度:[ ]。
2.4外包服务质量要求:[ ]。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外包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提供相关资料:[ ]。
3.2提供工作条件:[ ]。
3.3其他配合协作事项:[ ]。
3.4甲方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工作条件和配合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外包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4.1外包服务费总额(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具体费用明细见本合同附件[一]。
4.2外包服务费由甲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 ]。
4.3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第五条 保密
5.1本合同一方(“披露方”)对其向本合同另一方(“接受方”)按照本合同(或就本合同)所提供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件及专有技术 (统称“保密资料”)享有合法所有权及/或其他权利。
5.2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不得将该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向第三方披露。接受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接受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对保密材料进行复制。接受方应当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材料原件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接受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材料,并对保密材料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材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受方应负责赔偿。
5.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接受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接受方独立开发的。
(3)由接受方从没有违反对披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取得的。或
(4)法律要求接受方披露的,但接受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披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5.4本保密条款有效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
5.5乙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保密资料的,不受此限。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
第七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人承担。
第八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外包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8.1乙方完成外包服务工作的形式:[ ]。
8.2外包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
8.3外包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
8.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
第九条侵权处理
9.1如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指控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外包服务过程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该方的专利或著作权, 乙方将自费就上述指控为甲方辩护,并支付法院和行政机关最终裁定的或经乙方同意的和解中包括的一切费用、损害赔偿金和合理的律师费用,前提条件是甲方:
(1)就指控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2)容许乙方在辩护及任何有关的和解谈判中具有控制权,并与乙方合作。
在甲方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就侵权指控内容对甲方承担本条约定的上述义务。
9.2对因下列任何一项所引起的指控,无论本合同是否有其他约定,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1)甲方提供的被并入服务成果之中的任何东西;或乙方遵照甲方或代表甲方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任何设计、规格或关于实施方法的指示而提供的任何东西。
(2)甲方修改服务成果。
(3)将服务成果与非由乙方提供的任何产品、数据、装置或商业方法一起结合、操作或使用,或为甲方以外的第三方的利益发行、操作或使用作品。
第十条 双方确定,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相关指导和培训。
10.1指导和培训内容:[ ]。
10.2地点和方式:[ ]。
10.3费用及支付方式:[ ]。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1.2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每逾期[ ]日,甲方应当按照外包服务费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费累计达[ ]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追究甲方上述违约责任时,甲方应承担乙方因追讨欠费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
11.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乙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乙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甲方应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
11.3.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1.3.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3.3被乙方(含乙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11.3.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11.3.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11.4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外包服务的,每逾期[ ]日,乙方应当按照外包服务费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外包服务费总额的[ ]%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1.5乙方提供外包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负责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11.6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任何相反的约定,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责任不超过乙方最近[ ]个月已经收取费用总额的[ ]%;乙方对因本合同项下行为而导致的甲方或用户可得利益损失、商业信誉损失以及数据丢失或损坏等其他损失不承担责任。
11.7除本合同第9.1条约定的情形和法律规定外,乙方无须对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的索赔请求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为[ ],地址[ ],邮箱[ ];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为[ ],地址[ ],邮箱[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 ]。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4.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他部分。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5.1“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家政策变化、政府行为以及其他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5.2[ ]。
第十六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6.1背景资料:[ ]。
16.2可行性论证报告:[ ]。
16.3评价报告:[ ]。
16.4标准和规范:[ ]。
16.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16.6 其他相关文件:[ ]。
第十七条生效及其他
17.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的所有关于本合同下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
17.3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7.4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劳动关系。
17.5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17.5.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5)[ ]。
17.5.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7.5.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甲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乙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7.6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17.7双方同意,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
甲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乙方: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第四章 2024年中国电信宁德分公司机房线路整治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考核办法
维护工作内容
接入层机房线路部分整治,主要为ODF架成端至进局端光缆的整治:含ODF架拆立、布放槽道光缆、光缆挂牌、光缆成端、光缆成端缆束整治、进线室加强芯阻断接地、光缆楼层间防火封堵等,不含软光纤放绑、跳纤等工作。
专业维护界面
界面为宁德区域接入层机房ODF架成端至进局端光缆的整治。
验收标准
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技术服务必须满足以下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技术标准、中国电信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设计的要求:
1、《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GB 51171-2016
2、《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50374-2018
3、《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YD 5103-2003。
4、《光缆进线室验收规定》YD/T 5152-2007。
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GB 51120-2015。
6、《雷电防护 通信线路 第1部分:光缆》GB/T 19856.1-2005。
7、《雷电防护 通信线路 第2部分:金属导线》GB/T 19856.2-2005。
以上中国电信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设计的要求见附件。
注:技术条款的应答只需对本章列出的7个技术标准进行应答,无需再把各技术标准正文打印出来应答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本章列举常用的几个文件格式,具体项目应结合实际情况,参考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模板进行补充]
应答函
廉洁承诺书
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
主要元器件来源清单
报价表
应答函
应答函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我方承诺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
我方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谈判相关的所有信息。
如确定成交: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我方承诺不在签订合同时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我方承诺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方承诺如有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对本单位投资的,投资者或本单位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26号)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令 第3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向国家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并被允许实施投资。[A1]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谈判,为保证谈判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不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单一来源采购,或者以其他方式以他人名义参与单一来源采购;不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参与单一来源采购,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谈判;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谈判小组成员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成交,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
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谈判活动;
不在办公场所、谈判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谈判的过程和结果;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应答。
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根据规定使用本承诺书的项目,应将本承诺书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致:【XX公司[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相关规定”)。
二、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以及与贵公司的合同/协议(“合同”)约定,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本单位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
三、本单位承诺按照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制度(“实名制”)的要求提供身份信息、使用业务,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四、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网、移动网、互联网,下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本单位保证在处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向个人信息主体(“个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取得个人的明确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的,本单位保证在处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书面同意。
六、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个人信息或委托贵公司处理个人信息的,本单位承诺已依法向个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依法取得了个人同意。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或委托贵公司处理的个人信息等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情况。
七、本单位受贵公司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或本单位与贵公司共同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本单位承诺按照与贵公司的合同约定处理,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处理上述数据,严格遵循数据处理时限。如果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终止,或其他贵公司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本单位承诺按照贵公司的要求对个人信息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数据、备份数据、基于所提供的数据产生的衍生数据)予以返还或者删除,且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处理的任何上述数据。上述数据的返还或删除并不免除本单位其他义务。未经贵公司同意,本单位不得转委托他人处理上述数据。本单位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贵公司要求处理个人基于其主体权利提出的请求(包括个人信息查询、更正、删除、撤回授权同意、注销账户、获取个人信息副本等)。
八、对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或知悉的贵公司和/或贵公司客户的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本单位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向其他方提供、披露。本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合同约定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对于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和获得的个人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九、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本单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工作,健全各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实施个人信息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依法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设置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和管理机构,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当信息安全责任人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贵公司。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贵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十、本单位承诺配合贵公司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网信部门等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等活动提供协助,如实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本单位承诺利用网络发送的信息以及向贵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该等信息内容应当严格符合相关规定,本单位不得通过通信网络、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任何违反下列要求(即“九不准”及“六不许”)的信息。
“九不准”,即不准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六不许”,即:
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3、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4、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5、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6、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十二、本单位承诺不利用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或通过网络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等活动,不从事任何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不从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网络或者使用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制作、传播、利用网络病毒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5、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
6、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等数据;
7、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处理活动;
8、其他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十三、本单位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等数据泄露、篡改、丢失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书面通知贵公司。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影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突发事件,贵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合同项下业务等紧急措施,以保证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
十四、本单位承诺不进行法律、法规、政府监管规定等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所提供或接入的设备未取得入网许可,或可能影响网络安全或网络服务质量;
2、将合同履行中获得的账号、密码私自转让、转租或以非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
3、在设备、系统、计算机软件等产品或服务中非法植入后门程序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4、利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等数据及重要运营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
5、未经贵公司同意擅自公开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源代码;
6、未经贵公司同意探测、发布贵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国电信”)的网络、终端、信息系统漏洞,对中国电信运营的网络开展渗透测试;
7、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十五、本单位承诺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已关闭与合同约定无关的端口,不存在与合同约定无关的进程。
十六、本单位承诺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进行任何操作。本单位承诺严格按最小化原则管理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操作权限并事先征得贵公司同意。
十七、本单位承诺对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在交付前完成已知病毒查杀、安全缺陷及漏洞扫描和修复,交付后对发现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八、本单位承诺无正当理由不会中断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亦不会中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
十九、就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该等产品或服务所包含或调用的开源软件和第三方软件清单,以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并配合贵公司开展软件安全检测和知识产权风险审核等工作。
二十、本单位承诺同意并配合贵公司进行网络安全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检查项、计算环境安全检查项、开发流程检查项、提供或委托处理数据的数据处理行为检查项等方面。
二十一、本单位承诺按要求提供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材料,严格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中作出的承诺。
二十二、本单位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将依据合同承担责任,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并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暂停履行合同直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
二十三、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引发的投诉、举报,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当接到通信主管部门、“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中国电信10000热线等各类渠道投诉、举报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立即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
二十四、本单位的信息安全责任人如下: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二十五、本单位承诺要求并监督参与向贵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履行本《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并对本单位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十六、本承诺书经本单位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A2]
承诺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原件。
2.代理商应答的,制造商和代理商须各自提供一份本承诺函。
3.应答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代理商应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4.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
[与《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同步使用,软件类采购应当使用,使用本文件的应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规使用权证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
编制要求:
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应提供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含开发环境和开发平台)使用权的证明,证明文件顺序应与清单一一对应。
应答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应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对本文件的要求。
主要元器件来源清单
[物资类采购应当使用,使用本文件的应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注:在后续供应交付过程中,上述元器件来源情况如有变化,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提供书面说明,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更换,且更换后的主要元器件的功能、性能等各类指标均不得低于原元器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
2.采购人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应将“主要元器件名称”列填写完整,如:服务器存储设备关键元器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CPU、内存(动态存储)、SSD硬盘(固态储存)、HDD硬盘(固态储存)、以太网卡、Raid卡、GPU卡、BIOS、BMC卡等;网络设备关键元器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CPU、射频收发模块、光模块、激光器芯片、NP芯片、交换芯片、内存 等;固网终端关键元器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主芯片、wifi芯片、DDR、FLASH、语音芯片等。]
编制要求:
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应答人应按照上述表格所列明的关键元器件类型提供应答产品所使用的关键元器件产品的型号、技术规格、供应商、生产地等信息,如同一类型关键元器件存在多家供应商渠道及多款产品,需要分别提供所有供应商及产品型号信息。
代理商应答的,需由制造商提供本清单。应答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代理商应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报价表
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 本次修订点
本次修订点
【供应商名称】 :福建省电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就【2024年中国电信宁德分公司机房线路整治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30AFJND0404】)所需的标的物进行采购,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拓展接入线路维护划小工作,计划将接入层机房线路整治,内容主要为ODF架成端至进局端光缆的整治:含ODF架拆立、布放槽道光缆、光缆挂牌、光缆成端、光缆成端缆束整治、进线室加强芯阻断接地、光缆楼层间防火封堵等,不含软光纤放绑、跳纤等工作,由划小团队承接。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根据实际完成的整治工作量,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不包含在人工成本内),,代维时间为2024年1月-2024年12月,预计450000 (不含税)元,含税490500元。
2.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
2.1 获取时间: 。
2.2 获取地点: 。
2.3 获取方式: 。
3. 应答文件的递交
3.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
3.2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
4.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应商注册。
5.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宁德市蕉城南路99号电信大楼410室 【地 址:】
邮 编:352100 【邮 编:】
联 系 人:林昱 【联
系 人:】
电 话:0593-2835080 18959311558 【电 话:】
电子邮件:ndlinyu@chinatelecom.cn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 【开户银行:】
账 号:1407002609001005476 【账 号:】
采购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
2024 年 1 月 22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项目概况 | 采购人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采购人联系方式: 林昱 18959311558 采购组织形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2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 |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
3 | 供应商不得存在情形 | 【逐一列明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
4 | 应答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 | 3.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3.2 报价文件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胶装成册,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3.2.1封面。 3.2.2应答函 3.2.3廉洁承诺书 3.2.4报价部分。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报出单价、总总价 3.2.5商务部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主要设备(软件)制造商的授权函 3.2.6 合同应签部分。对照采购文件中合同条款逐条应签。对合同条款存在的偏差与例外做出说明,不得直接更改合同内容。 3.2.7 技术应答部分。主要包括集成项目设备(软件)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提供的说明需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5 | 应答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 | 4.1.应答有效期为【 120 】天。从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4.2.报价具体要求 4.2.1本文件第五章“应答文件内容格式”中有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落款的报价文件均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逐页手签。 4.2.2.除上述文件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手签。 4.3要求按设备明细报出所有设备明细价格并提供汇总金额。 |
6 |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 报价文件应提供纸质报价文件和电子报价文件。 5.1纸质报价文件应于邀请书规定的谈判时间送达指定地点,并于同一时间地点进行谈判。 5.2电子报价文件(提供及WORD或EXCEL格式可编辑文件各一份)于谈判之前发送到ndlinyu@chinatelecom.cn邮箱。】 |
7 |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 年 月 日 点 分 地点:宁德市蕉城南路99号电信大楼410室 |
8 | 谈判时间和地点 | 谈判时间和地点见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
第三章 [2024年中国电信宁德分公司接入线路杆路
维护业务]外包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受托方(乙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项目”)进行[ ]服务(“外包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外包服务的内容如下:
1.1 外包服务的目标:[ ]。
1.2外包服务的内容及范围:[ ]。
1.3外包服务的方式及相关要求:
(1)乙方为甲方提供[ ]名常驻甲方现场工程师服务,在正常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8:00—17:00)]到甲方进行现场服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7×24]或[5×8]的远程监控或双方确认的现场服务。
(3)乙方外包服务团队的人员名单见本合同附件二,如乙方项目团队人员变动需经甲方同意(甲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但当甲方认为该项目团队的组成人员的能力不足以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时,有权书面要求乙方更换和调整,乙方接到甲方的书面要求后应及时予以更换和调整。
(4)其他要求:[ ]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外包服务工作:
2.1外包服务地点:[ ]。
2.2外包服务期限:[ ]。
2.3外包服务进度:[ ]。
2.4外包服务质量要求:[ ]。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外包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提供相关资料:[ ]。
3.2提供工作条件:[ ]。
3.3其他配合协作事项:[ ]。
3.4甲方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工作条件和配合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外包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4.1外包服务费总额(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具体费用明细见本合同附件[一]。
4.2外包服务费由甲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 ]。
4.3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第五条 保密
5.1本合同一方(“披露方”)对其向本合同另一方(“接受方”)按照本合同(或就本合同)所提供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件及专有技术 (统称“保密资料”)享有合法所有权及/或其他权利。
5.2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不得将该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向第三方披露。接受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接受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对保密材料进行复制。接受方应当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材料原件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接受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材料,并对保密材料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材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受方应负责赔偿。
5.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接受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接受方独立开发的。
(3)由接受方从没有违反对披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取得的。或
(4)法律要求接受方披露的,但接受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披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5.4本保密条款有效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
5.5乙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保密资料的,不受此限。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
第七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人承担。
第八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外包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8.1乙方完成外包服务工作的形式:[ ]。
8.2外包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
8.3外包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
8.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
第九条侵权处理
9.1如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指控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外包服务过程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该方的专利或著作权, 乙方将自费就上述指控为甲方辩护,并支付法院和行政机关最终裁定的或经乙方同意的和解中包括的一切费用、损害赔偿金和合理的律师费用,前提条件是甲方:
(1)就指控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2)容许乙方在辩护及任何有关的和解谈判中具有控制权,并与乙方合作。
在甲方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就侵权指控内容对甲方承担本条约定的上述义务。
9.2对因下列任何一项所引起的指控,无论本合同是否有其他约定,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1)甲方提供的被并入服务成果之中的任何东西;或乙方遵照甲方或代表甲方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任何设计、规格或关于实施方法的指示而提供的任何东西。
(2)甲方修改服务成果。
(3)将服务成果与非由乙方提供的任何产品、数据、装置或商业方法一起结合、操作或使用,或为甲方以外的第三方的利益发行、操作或使用作品。
第十条 双方确定,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相关指导和培训。
10.1指导和培训内容:[ ]。
10.2地点和方式:[ ]。
10.3费用及支付方式:[ ]。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1.2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每逾期[ ]日,甲方应当按照外包服务费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费累计达[ ]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追究甲方上述违约责任时,甲方应承担乙方因追讨欠费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
11.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乙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乙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甲方应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
11.3.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1.3.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3.3被乙方(含乙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11.3.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11.3.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11.4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外包服务的,每逾期[ ]日,乙方应当按照外包服务费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外包服务费总额的[ ]%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1.5乙方提供外包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负责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11.6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任何相反的约定,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责任不超过乙方最近[ ]个月已经收取费用总额的[ ]%;乙方对因本合同项下行为而导致的甲方或用户可得利益损失、商业信誉损失以及数据丢失或损坏等其他损失不承担责任。
11.7除本合同第9.1条约定的情形和法律规定外,乙方无须对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的索赔请求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为[ ],地址[ ],邮箱[ ];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为[ ],地址[ ],邮箱[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 ]。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4.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他部分。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5.1“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家政策变化、政府行为以及其他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5.2[ ]。
第十六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6.1背景资料:[ ]。
16.2可行性论证报告:[ ]。
16.3评价报告:[ ]。
16.4标准和规范:[ ]。
16.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16.6 其他相关文件:[ ]。
第十七条生效及其他
17.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的所有关于本合同下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
17.3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7.4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劳动关系。
17.5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17.5.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5)[ ]。
17.5.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7.5.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甲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乙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7.6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17.7双方同意,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
甲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乙方: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第四章 2024年中国电信宁德分公司机房线路整治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考核办法
维护工作内容
接入层机房线路部分整治,主要为ODF架成端至进局端光缆的整治:含ODF架拆立、布放槽道光缆、光缆挂牌、光缆成端、光缆成端缆束整治、进线室加强芯阻断接地、光缆楼层间防火封堵等,不含软光纤放绑、跳纤等工作。
专业维护界面
界面为宁德区域接入层机房ODF架成端至进局端光缆的整治。
验收标准
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技术服务必须满足以下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技术标准、中国电信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设计的要求:
1、《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GB 51171-2016
2、《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50374-2018
3、《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YD 5103-2003。
4、《光缆进线室验收规定》YD/T 5152-2007。
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GB 51120-2015。
6、《雷电防护 通信线路 第1部分:光缆》GB/T 19856.1-2005。
7、《雷电防护 通信线路 第2部分:金属导线》GB/T 19856.2-2005。
以上中国电信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设计的要求见附件。
注:技术条款的应答只需对本章列出的7个技术标准进行应答,无需再把各技术标准正文打印出来应答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本章列举常用的几个文件格式,具体项目应结合实际情况,参考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模板进行补充]
应答函
廉洁承诺书
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
主要元器件来源清单
报价表
应答函
应答函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我方承诺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
我方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谈判相关的所有信息。
如确定成交: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我方承诺不在签订合同时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我方承诺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方承诺如有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对本单位投资的,投资者或本单位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26号)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令 第3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向国家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并被允许实施投资。[A1]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谈判,为保证谈判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不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单一来源采购,或者以其他方式以他人名义参与单一来源采购;不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参与单一来源采购,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谈判;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谈判小组成员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成交,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
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谈判活动;
不在办公场所、谈判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谈判的过程和结果;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应答。
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根据规定使用本承诺书的项目,应将本承诺书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致:【XX公司[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相关规定”)。
二、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以及与贵公司的合同/协议(“合同”)约定,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本单位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
三、本单位承诺按照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制度(“实名制”)的要求提供身份信息、使用业务,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四、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网、移动网、互联网,下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本单位保证在处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向个人信息主体(“个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取得个人的明确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的,本单位保证在处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书面同意。
六、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个人信息或委托贵公司处理个人信息的,本单位承诺已依法向个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依法取得了个人同意。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或委托贵公司处理的个人信息等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情况。
七、本单位受贵公司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或本单位与贵公司共同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本单位承诺按照与贵公司的合同约定处理,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处理上述数据,严格遵循数据处理时限。如果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终止,或其他贵公司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本单位承诺按照贵公司的要求对个人信息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数据、备份数据、基于所提供的数据产生的衍生数据)予以返还或者删除,且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处理的任何上述数据。上述数据的返还或删除并不免除本单位其他义务。未经贵公司同意,本单位不得转委托他人处理上述数据。本单位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贵公司要求处理个人基于其主体权利提出的请求(包括个人信息查询、更正、删除、撤回授权同意、注销账户、获取个人信息副本等)。
八、对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或知悉的贵公司和/或贵公司客户的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本单位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向其他方提供、披露。本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合同约定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对于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和获得的个人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九、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本单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工作,健全各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实施个人信息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依法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设置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和管理机构,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当信息安全责任人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贵公司。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贵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十、本单位承诺配合贵公司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网信部门等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等活动提供协助,如实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本单位承诺利用网络发送的信息以及向贵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该等信息内容应当严格符合相关规定,本单位不得通过通信网络、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任何违反下列要求(即“九不准”及“六不许”)的信息。
“九不准”,即不准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六不许”,即:
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3、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4、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5、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6、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十二、本单位承诺不利用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或通过网络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等活动,不从事任何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不从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网络或者使用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制作、传播、利用网络病毒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5、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
6、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等数据;
7、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处理活动;
8、其他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十三、本单位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等数据泄露、篡改、丢失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书面通知贵公司。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影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突发事件,贵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合同项下业务等紧急措施,以保证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
十四、本单位承诺不进行法律、法规、政府监管规定等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所提供或接入的设备未取得入网许可,或可能影响网络安全或网络服务质量;
2、将合同履行中获得的账号、密码私自转让、转租或以非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
3、在设备、系统、计算机软件等产品或服务中非法植入后门程序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4、利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等数据及重要运营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
5、未经贵公司同意擅自公开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源代码;
6、未经贵公司同意探测、发布贵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国电信”)的网络、终端、信息系统漏洞,对中国电信运营的网络开展渗透测试;
7、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十五、本单位承诺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已关闭与合同约定无关的端口,不存在与合同约定无关的进程。
十六、本单位承诺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进行任何操作。本单位承诺严格按最小化原则管理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操作权限并事先征得贵公司同意。
十七、本单位承诺对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在交付前完成已知病毒查杀、安全缺陷及漏洞扫描和修复,交付后对发现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八、本单位承诺无正当理由不会中断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亦不会中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
十九、就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该等产品或服务所包含或调用的开源软件和第三方软件清单,以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并配合贵公司开展软件安全检测和知识产权风险审核等工作。
二十、本单位承诺同意并配合贵公司进行网络安全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检查项、计算环境安全检查项、开发流程检查项、提供或委托处理数据的数据处理行为检查项等方面。
二十一、本单位承诺按要求提供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材料,严格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中作出的承诺。
二十二、本单位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将依据合同承担责任,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并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暂停履行合同直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
二十三、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引发的投诉、举报,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当接到通信主管部门、“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中国电信10000热线等各类渠道投诉、举报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立即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
二十四、本单位的信息安全责任人如下: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二十五、本单位承诺要求并监督参与向贵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履行本《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并对本单位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十六、本承诺书经本单位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A2]
承诺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原件。
2.代理商应答的,制造商和代理商须各自提供一份本承诺函。
3.应答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代理商应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4.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
[与《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同步使用,软件类采购应当使用,使用本文件的应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规使用权证明
序号 | 软件名称 | 软件类型 | 合法取得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
1 | | 开源软件或第三方软件 | 开源许可协议及其说明;或第三方软件许可文件 | |
2 | | | | |
3 | | | | |
…… | | | | |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
编制要求:
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应提供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含开发环境和开发平台)使用权的证明,证明文件顺序应与清单一一对应。
应答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应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对本文件的要求。
主要元器件来源清单
[物资类采购应当使用,使用本文件的应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序号 | 关键元器件名称 | 关键元器件型号及技术规格 | 关键元器件生产厂商及生产地 | 备注 |
1 | CPU | | | |
2 | GPU | | | |
3 | NP芯片 | | | |
…… | | | | |
注:在后续供应交付过程中,上述元器件来源情况如有变化,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提供书面说明,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更换,且更换后的主要元器件的功能、性能等各类指标均不得低于原元器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
2.采购人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应将“主要元器件名称”列填写完整,如:服务器存储设备关键元器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CPU、内存(动态存储)、SSD硬盘(固态储存)、HDD硬盘(固态储存)、以太网卡、Raid卡、GPU卡、BIOS、BMC卡等;网络设备关键元器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CPU、射频收发模块、光模块、激光器芯片、NP芯片、交换芯片、内存 等;固网终端关键元器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主芯片、wifi芯片、DDR、FLASH、语音芯片等。]
编制要求:
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应答人应按照上述表格所列明的关键元器件类型提供应答产品所使用的关键元器件产品的型号、技术规格、供应商、生产地等信息,如同一类型关键元器件存在多家供应商渠道及多款产品,需要分别提供所有供应商及产品型号信息。
代理商应答的,需由制造商提供本清单。应答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代理商应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报价表
报价表
序号 | 产品或服务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税率 | 含税总价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 本次修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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