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2023年兴山营销部烟叶劳务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1605.9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05.9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2023年兴山营销部烟叶劳务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2023年兴山营销部烟叶劳务服务(烟叶专业化分级、烟叶运输、烟叶入库劳务费、质检排包劳务费、烟叶装卸费、烟叶打包人工费)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最高投标限价:1605.995万元
四、招标内容:
序号 服务项目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烟叶专业化分级 235000 担
2 烟叶集并运输 235000 担
3 烟叶入库劳务费 235000 担
4 质检排包劳务费 211000 担
5 中高油质检排包劳务费(25公斤/件) 48000 件
6 烟叶装卸费 211000 担
7 中高油装卸费(25公斤/件) 48000 件
8 烟叶打包人工费 211000 担
9 中高油烟叶打包人工费(25公斤/件) 48000 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需求及工作要求。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3年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三)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提供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提供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五)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查询方法:进入https://wenshu.court.gov.cn/网址,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案由限定为“贪污贿赂罪”)。(提供以上公告发布后相关查询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近三年内履约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七)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八)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九)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将项目分包(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核查,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2023年8月12日至2023年8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方式:网上或现场,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获取招标文件。
(三)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9月1日14点00分
(二)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十、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8月11日
联系人:杨工
手 机:13520552095
邮 箱:ztb2035@163.com
温馨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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