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212841886000010
预算金额215.6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523-8881019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康怡新村一期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3-05-2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12841886000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康怡新村一期工程项目 已经由 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泰州市苏泰经济实用住房发展有限公司的康怡新村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姜发改投[2022]97号1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苏泰经济实用住房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 江苏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康怡新村一期工程监理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项目位于泰州市姜堰区外环东路西侧、东安里路南侧
2.2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40775平方米(约61.2亩),分A区及B区,其中A区总用地面积27700平方米,B区总用地面积13075平方米,共建设11幢住宅,其中4幢18F高层,7幢6F多层。总建筑面积71835.42平方米(其中A区总建筑面积52372.52平方米,B区总建筑面积19462.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2725.72平方米(含住宅、小区服务中心、生活水泵房、开闭所、配电房、通讯机房、垃圾房、门卫等),不计容建筑面积19129.7平方米(为地下车库,其中人防约47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相关公用工程,包括供电设施、给排水设施等。具体详见本项目的规划总平面图、规划方案设计、用地红线图、勘探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
2.3工期要求:812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A3212841886000010001001
康怡新村一期工程监理项目
康怡新村一期工程监理项目。监理服务内容包含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履行工程监理安全法定职责
215.63
2.5付款方式: 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合同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10%, 房屋主体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20%,所有房建工程、附属工程、装修工程及配套设施全部完成且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并报送监理资料、全程影像资料后支付合同价的20%,工程结算审核后,项目资料移交档案馆后付至双方确认价格的97%(双方确认价指总承包项目结算价中施工工程费用*监理中标费率),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所有未付款不计利息。 每次付款时,应按现行国家税务法规出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在监情况

①未在泰州市外的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②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③?无在监工程

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有一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有两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3.3.2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2年11月-2023年4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不得是退休人员。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2018年5月1日以来的,承担过完成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1000平方米的监理项目;

有效期自2018 年5 月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2018年5月1日以来的,承担过完成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1000平方米的监理项目;

有效期自2018 年5 月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违约金已被取消或违约金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1(1)、3.3.1(2)、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5月24日18时00分至2023年05月31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14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签字盖章

有投标人单位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能力和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设备、检测仪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3.4.2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监理大纲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79 分

?项目监理机构:6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分

R监理大纲:15分

?类似工程业绩:/分

¨奖项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99%。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

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2=1-Q1。

注:1.以上方法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两个及以上开标时随机抽取。

2.方法三、方法四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3≤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0.1~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 (0.1~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9分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1.8≦优≤2;1.6≦良<1.8;1.4≦中<1.6;缺少评审要点的得0分。

2分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1.8≦优≤2;1.6≦良<1.8;1.4≦中<1.6;缺少评审要点的得0分。

2分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1.8≦优≤2;1.6≦良<1.8;1.4≦中<1.6;缺少评审要点的得0分。

2分

监理工作的程序、方法和制度

1.8≦优≤2;1.6≦良<1.8;1.4≦中<1.6;缺少评审要点的得0分。

2分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1.8≦优≤2;1.6≦良<1.8;1.4≦中<1.6;缺少评审要点的得0分。

2分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0.9≦优≤1;0.8≦良<0.9;0.7≦中<0.8;缺少评审要点的得0分。

1分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0.9≦优≤1;0.8≦良<0.9;0.7≦中<0.8;缺少评审要点的得0分。

1分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1.8≦优≤2;1.6≦良<1.8;1.4≦中<1.6;缺少评审要点的得0分。

2分

合理化建议

0.9≦优≤1;0.8≦良<0.9;0.7≦中<0.8;缺少评审要点的得0分。

1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工民建的得0.5 分;专科学历且所学专业为 /的得/ 分;

(2)具有省人事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资格证书的得1分;

(3)具有国家建设工程类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 的得1分;

具有国家建设工程类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的得0.5分;

具有国家建设工程类注册一级机电安装工程建造师 的得1分

(4)取得国监执业资格满5 年以上(含)的得 0.5分;满10年以上(含)的得1分;

5)具有建筑类注册安全工程师得1分

(以执业资格证书上的签发日期为准,如果没有签发日期的,则以证书上的批准日期为准。)

6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企业

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注:1.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项。

2.加分依据以业绩证明材料为准。具体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0.2项。

?投标项目总监

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分,最 高得 /分。

注:1.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项。

2.加分依据以业绩证明材料为准。具体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0.2项。

3.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计分;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计分

说明:企业业绩与投标项目总监业绩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0分

奖项

□投标企业 ?投标项目总监

承担的(?房建、?市政)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奖项的给予加分,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除外。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 0.3 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 1 分,有效期二年;国优最高加1.5分,有效期三年。

注:1.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

2.加分依据以奖项证明材料为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

3.奖项须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项列明的奖项,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

附件

1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详见本章附件A: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州市苏泰经济实用住房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迎宾园1号
地址:
泰州市姜堰区罗塘东路208号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002051043@qq.com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孙澄
电话:
18796796565
电话:
0523-8881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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