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茂名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60.3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gf2024-074
预算金额60.3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小姐0759-325127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国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小姐0759-397137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3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茂名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20楼2006室(广东国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GF2024-074
项目名称:茂名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第二次)
预算金额:60.3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3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最高限价(万元)
交货期
1
全自动旋光仪
1台(套)
6.8
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完成
2
自动阿贝尔闭口闪点仪
1台(套)
6.5
3
低温生化培养箱
1台(套)
0.82
4
球磨仪
1台(套)
1.80
5
酶标仪
1台(套)
6.0
6
微量水分测定仪
1台(套)
4.8
7
自动常压蒸馏仪
1台(套)
9.80
8
恒温培养箱
2台(套)
18.00
9
微机盐含量测定仪
1台(套)
4.80
10
自动苯类产品蒸发残留测定器
1台(套)
1.00
合计
60.32万元

 
注:1.供应商应对参与的采购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只对采购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3.如出现未能到期供货的情况,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所有的经济损失由逾期供货商单方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声明函 )。所属行业:制造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任意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存档,若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  至 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20楼2006室(广东国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本磋商文件不接受邮购。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20楼2006号办公室(广东国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下载打印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3、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其资格最终以其投标文件所附的资格文件经相关评审程序审核结论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湛江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54号        
联系方式:杨小姐 0759-3251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20楼2006号办公室            
联系方式:董小姐 0759-3971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小姐
电 话:  0759-397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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