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hcg-2021g-c05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蔡浩勇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亭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正娣1800510005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亭湖区五星街道市容秩序管理服务项目(不见面开标)合同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2- 06- 21 来源: 字体大小:【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HCG-2021G-C0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亭湖区五星街道市容秩序管理服务项目(不见面开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采购合同

更正内容:

原采购合同中附件1亭湖区五星街道市容秩序管理服务项目(不见面开标)考核办法二一(2)对各类违法行为应及时发现并查处,在查处劝阻过程中应当保持记录装备的开启状态,交流过程中应当文明用语,避免矛盾升级。(6)及时发现、制止临街门店、住户私拉乱接各类电线进行充电或运行电器等违规违法、危及安全的等行为。二(1)1、及时发现、制止超出门窗、外墙经营、作业或摆放、展示商品,违章占道、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披乱挂、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举办商业活动、摆摊设点,和从事经营性车辆维修、装饰、清洗、销售或租赁的行为;及时劝阻、引导经营者规范摆放、入店入场规范合法经营。2、及时发现、劝阻、制止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堆放杂物、晾晒物品和兜售、散发物品及宣传单,清理可视范围内的“牛皮癣”(在指定公共张贴(便民信息栏)之外的场所和所有建筑物、立杆和各类设施、含路面上面的张贴、章印、涂写、刻画等非法宣传或营销视线可见影响市容环境的小广告、喷涂等)。3、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门头店招、户外广告、落地灯箱;沿街派发商业性宣传品、户外走秀、使用高音喇叭叫卖以及从事促销、展览、咨询等活动进行劝阻和制止。4、对不按规定占用盲道、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引导车主规范停车,做到集中定点有序停放。 5、对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遛狗不牵绳、排泄物不及时处理进行劝阻和制止,劝导市民牵绳遛狗、文明养宠。 6、对交通设施、道路路面、路灯设施、排(污)水设施、花坛、绿地、树木损坏等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 7、对乱倒生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渣土进行劝阻和制止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8、对从事卜卦、算命、赌博、乞讨、卖艺等违法活动进行劝阻和制止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

9、对擅自从事开挖道路、建筑物外部装修装饰、增设或者调整公共设施、乱拉乱接线等行为进行和劝阻制止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10、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沿街店牌店招与设置规划或技术规范不符,或是设施损坏影响市容、存在安全隐患,露天焚烧、生产经营性油烟排放污染、噪音扰民的,进行劝阻制止,及时上报处理,主动配合职能部门实施管理。四、市容管理考核分值表

序号

扣分项目

单位

对应分值

备注

1

流动摊点乱摆乱设

(含烧烤摊点)

1

不及时制止

2

出店经营

1

不及时制止

3

车辆停放杂乱

1

不及时制止

4

店招及广告管理

1

不及时制止

和报告

5

沿街散发小广告

1

不及时制止

6

城市“牛皮癣”

1

不及时清理

7

占道修理或冲洗车辆

1

不及时制止

8

占用人行道(绿道)

晾晒衣服等

1

不及时制止

9

占道堆放物料

1

不及时制止

10

噪音扰民

1

不及时制止

11

流浪乞讨劝离

1

不及时制止

12

区、检查

次/处

2

双倍扣分

13

乱接电线使用电器或充电,

违规施工、作业等安全隐患

次/处

3

双倍扣分

14

市级检查考核出现的问题

次/处

5

双倍扣分

现更改为:3、原采购合同中附件1亭湖区五星街道市容秩序管理服务项目(不见面开标)考核办法二一(2)(2)对各类违法行为应及时发现并进行劝导,劝导过程中应当保持记录装备的开启状态,交流过程中应当文明用语,避免矛盾升级。

(6)及时发现、劝导临街门店、住户私拉乱接各类电线进行充电或运行电器等违规违法、危及安全的等行为。二(1)及时发现超出门窗、外墙经营、作业或摆放、展示商品,违章占道、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披乱挂、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举办商业活动、摆摊设点,和从事经营性车辆维修、装饰、清洗、销售或租赁的行为;劝导经营者规范摆放、入店入场规范合法经营。2、及时发现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堆放杂物、晾晒物品和兜售、散发物品及宣传单等行为,并进行劝导,营造良好秩序。清理可视范围内的“牛皮癣”(在指定公共张贴“便民信息栏”之外的场所和所有建筑物、立杆和各类设施、含路面上面的张贴、章印、涂写、刻画等非法宣传或营销视线可见影响市容环境的小广告、喷涂等)。3、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门头店招、户外广告、落地灯箱;沿街派发商业性宣传品、户外走秀、使用高音喇叭叫卖以及从事促销、展览、咨询等活动,要及时报告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并积极开展劝导工作,维护良好的街区秩序。4、对不按规定占用盲道、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及时进行提醒、劝导,引导车主规范停车,做到集中定点有序停放。 5、发现城市道路、公共场所遛狗不牵绳、排泄物不及时处理,要进行劝导。 6、发现对交通设施、道路路面、路灯设施、排(污)水设施、花坛、绿地、树木损坏等行为,要迅速上报相关执法部门处理,维护良好的街区秩序。7、发现乱倒生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渣土,要迅速上报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并配合维护现场秩序。9、对擅自从事开挖道路、建筑物外部装修装饰、增设或者调整公共设施、乱拉乱接线等行为要迅速上报相关部门处理,并配合维护现场秩序。10、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沿街店牌店招与设置规划或技术规范不符,或是设施损坏影响市容、存在安全隐患,露天焚烧、生产经营性油烟排放污染、噪音扰民的,要及时上报相关执法部门,并开展劝导工作,实现有效管理。

四、市容管理考核分值表

序号

扣分项目

单位

对应分值

备注

1

流动摊点乱摆乱设

(含烧烤摊点)

1

秩序维护不力

2

出店经营

1

秩序维护不力

3

车辆停放杂乱

1

未及时引导纠正

4

店招及广告管理

1

未及时报告处理

5

沿街散发小广告

1

未及时劝导处理

6

城市“牛皮癣”

1

未及时处理

7

占道修理或冲洗车辆

1

未及时劝导处理

8

占用人行道(绿道)

晾晒衣服等

1

未及时劝导处理

9

占道堆放物料

1

未及时劝导处理

10

噪音扰民

1

未及时劝导处理

11

流浪乞讨劝离

1

未及时劝导上报

12

区、检查

次/处

2

双倍扣分

13

乱接电线使用电器或充电,

违规施工、作业等安全隐患

次/处

3

双倍扣分

14

市级检查考核出现的问题

次/处

5

双倍扣分

4、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本项目采购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更正日期:2022年6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五星街道办事处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

联 系 方 式: 蔡浩勇 18921882828

刘德舟 15861936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亭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金融城10号楼806室

联 系 方 式: 夏正娣   电话: 18005100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浩勇 18921882828

刘德舟 15861936553


附件下载:

合同-亭湖区五星街道市容秩序管理服务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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