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五星街道市容秩序管理服务项目(不见面开标)合同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2- 06- 21 来源: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HCG-2021G-C0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亭湖区五星街道市容秩序管理服务项目(不见面开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采购合同 更正内容: 原采购合同中附件1亭湖区五星街道市容秩序管理服务项目(不见面开标)考核办法二一(2)对各类违法行为应及时发现并查处,在查处劝阻过程中应当保持记录装备的开启状态,交流过程中应当文明用语,避免矛盾升级。(6)及时发现、制止临街门店、住户私拉乱接各类电线进行充电或运行电器等违规违法、危及安全的等行为。二(1)1、及时发现、制止超出门窗、外墙经营、作业或摆放、展示商品,违章占道、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披乱挂、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举办商业活动、摆摊设点,和从事经营性车辆维修、装饰、清洗、销售或租赁的行为;及时劝阻、引导经营者规范摆放、入店入场规范合法经营。2、及时发现、劝阻、制止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堆放杂物、晾晒物品和兜售、散发物品及宣传单,清理可视范围内的“牛皮癣”(在指定公共张贴(便民信息栏)之外的场所和所有建筑物、立杆和各类设施、含路面上面的张贴、章印、涂写、刻画等非法宣传或营销视线可见影响市容环境的小广告、喷涂等)。3、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门头店招、户外广告、落地灯箱;沿街派发商业性宣传品、户外走秀、使用高音喇叭叫卖以及从事促销、展览、咨询等活动进行劝阻和制止。4、对不按规定占用盲道、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引导车主规范停车,做到集中定点有序停放。 5、对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遛狗不牵绳、排泄物不及时处理进行劝阻和制止,劝导市民牵绳遛狗、文明养宠。 6、对交通设施、道路路面、路灯设施、排(污)水设施、花坛、绿地、树木损坏等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 7、对乱倒生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渣土进行劝阻和制止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8、对从事卜卦、算命、赌博、乞讨、卖艺等违法活动进行劝阻和制止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 9、对擅自从事开挖道路、建筑物外部装修装饰、增设或者调整公共设施、乱拉乱接线等行为进行和劝阻制止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10、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沿街店牌店招与设置规划或技术规范不符,或是设施损坏影响市容、存在安全隐患,露天焚烧、生产经营性油烟排放污染、噪音扰民的,进行劝阻制止,及时上报处理,主动配合职能部门实施管理。四、市容管理考核分值表
4、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本项目采购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更正日期:2022年6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五星街道办事处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 联 系 方 式: 蔡浩勇 18921882828 刘德舟 15861936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亭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金融城10号楼806室 联 系 方 式: 夏正娣 电话: 18005100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浩勇 18921882828 刘德舟 15861936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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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亭湖区五星街道市容秩序管理服务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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