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和县小溪镇人民政府小溪镇农村道路路灯亮化工程设计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628]fjhj政202306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黄0596-296312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小溪镇农村道路路灯亮化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梯1505室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28]FJHJ政2023066
项目名称:小溪镇农村道路路灯亮化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6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6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小溪镇农村道路路灯亮化工程设计服务
1
116700元    

工程设计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否(按《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设计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至 2023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梯1505室代理部
方式:报名期限内,在规定的时间内至采购代理机构(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或通过电话和邮箱Fjhongjing@126.com进行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团结路331-14、331-15号(中瑞工程)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团结路331-14、331-15号(中瑞工程)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和县小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        
联系方式:张先生 13959651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梯1505室            
联系方式:小黄 0596-2963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395965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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