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农副产品综合物流场站改扩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67.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1062100079
预算金额67.2万元
招标联系人董工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工025-52167181
标书截止时间2021/06/28
投标截止时间2021/07/12
公告正文

南京农副产品综合物流场站改扩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106210007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农副产品综合物流场站改扩建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7.2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农副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一)原综合物流场站(一期)升级改造,拟对同城配送中心膜结构大棚、快递超市膜结构大棚、分拨中心膜结构大棚进行升级改造;(二)综合物流场站(二期)扩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仓储配送中心膜结构大棚、分拣中心膜结构大棚以及与之相关的附属配套设施,同步实施场地整理、硬化及市政配套建设。总建筑面积约265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7200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二层,建筑高度约12.5米,钢结构最大单跨跨度约28米,景观绿化造价约96万元,景观绿化面积约9985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农副产品综合物流场站改扩建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农副产品综合物流场站改扩建项目监理: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综合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师(含)以上并且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申请人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4)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5)本项目不对总监提出无在监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否则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将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总监无在监项目):
①拟投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在监项目,应经在监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项);
②拟投入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符合并提供承诺)。
(6)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 年 12 月-2021 年 5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申请人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编辑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补充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总监缴纳金额为 0 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总监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6-21 17:30到2021-06-28 17:30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招商街121号三楼招标代理1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7-12 14:30:00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7-12 14:30:00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1)服务期:180日历天;(2)本标段招标范围:土石方、土建、水电安装、装修、消防、通风、智能化、钢结构、膜结构、室外附属(围墙、道路、照明、给水、排水、综合管网、景观绿化)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5)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退回其投标文件;(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与以下媒体发布: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南京农副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 南京市江宁区东麒路66号
联 系 人
: 董工
电 话
: /
电 子 邮 件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招商街121号三楼
联 系 人
: 徐工
电 话
: 025-52167181
电 子 邮 件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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