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城区20个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城区20个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93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8/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亚丁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陆燕静0512-55392066
标书截止时间2021/08/30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06
公告正文

城区20个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区20个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城区20个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行审投【2021】2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张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城区20个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

2.1.2建设规模:对白鹿花苑、帝景豪苑、东方明珠景苑、东方明珠茗苑、湖滨国际、江南水庄、景江花园、老宅新村、丽景华都、民丰苑东区、民丰苑西区、名都花苑、庆丰新村、泗港新村、前溪锦苑、万红一村、西湖苑、雅美阁、御景苑、长江城市花园、长江新城共20个住宅小区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雨污管网改造、道路修复,对管道及检查井进行疏通、修复等。共涉及改造DN100-DN600雨污管网130.62KM,管道疏通、清淤1.41KM,道路恢复40274?。

2.1.3合同估算价:9300.0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305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10月08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11月0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08月08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1)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2)施工:改造DN100-DN600雨污管网约130KM,管道疏通、清淤约1.5KM,道路恢复约40000?; 3)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4)中标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 向招标人提供合格工程,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且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其他条件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含)以上的排水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含)以上的排水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经备案的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及施工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分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含)以上的排水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且担任其设计负责人。(提供经备案的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分包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四者缺一不可;金额以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设计合同上数据为准,时间以分包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同原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施工业绩: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含)以上的排水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设计业绩: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过投资金额6000万元(含)以上的排水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设计合同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投资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必须满足上述条件之一,以上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上述业绩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张家港频道信息库中的业绩为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应上传到数据库。

3.3.2 ☐ 自 年 月 日 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 自 年 月 日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 自 年 月 日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 ☐ 自 年 月 日 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1年08月26日8时00分至2021年08月30日17时00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 http://zjgfzx.szzyjy.com.cn/TPBidder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06日14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0512-58181559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市张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0号国脉大厦

地 址:张家港市北二环路340号兴港大厦西侧楼4~5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陈亚丁

联 系 人:陆燕静 徐敏

电 话:0512-55911528

电 话:0512-5539206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512953790@qq.com


2021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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