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桃江县灰山港镇振兴路棚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813.8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7/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13.81万元
招标联系人文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小姐17707373595
标书截止时间2017/09/2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桃江县灰山港镇振兴路棚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桃发改行审【2017】76号文件核准批复,项目招标人为桃江县灰山港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桃江县灰山港镇振兴路棚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桃江县灰山港镇 2.3 规 模:桃江县灰山港镇振兴路棚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为813.8103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令第80号、2000年国务院令279号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桃江县灰山港镇振兴路棚改项目配套工程(金沙路、振兴路、雪峰路)道路改造工程,由金沙路697.644米、振兴路441.028米、雪峰路156.898米3部分组成。(1)路面工程(总面积21486.6平方米):4cm厚AC-13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PC-3乳化沥青粘层(用量0.6Kg/㎡),6cmAC-20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PC-1乳化沥青下封层(用量0.9L/㎡),PC-3乳化沥青透层(用量1.1L/㎡);(2)麻石路缘石、平石各2668米;(3)破除人行道(15cmC15混凝土基层+9cm人行道板面层)、水泥地坪(15cmC20水泥混凝土)共15998平方米;(4)开仓补强513平方米;(5)加设树池506个;(6)道路原有板块清缝灌缝11580米;(7)钢筋混凝土雨水管主要包括DN1000(604米)、DN800(615米)、DN600(270米)、DN300(1312米)均采用Ⅱ级雨污水管(180°管道基础,水泥砂浆接口);(8)雨污水检查井包括DN600(10座)、DN800-DN1000(43座)、新建雨水口(73个)、雨水口抬高(40个)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如下: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4 桃江县注册企业单位开标时须提供纳税信用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下午16:00前(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湖南桃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行号:3145 6155 0017 开户账号:8704 1240 0177 9756 0012 5.2注:投标保证金请附言说明“桃江县灰山港镇振兴路棚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简称的联系电话,以便查询,且投标保证金到账日期以银行到账日期为准,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概由投标人负责。逾期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同报名无效,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报名前,潜在投标人须就相关事宜与招标人面签承诺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5日)和招标人签订本项目承诺书的潜在投标申请人,招标人不接受其报名。 6.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和业主方联系了解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并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后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本项目投标。 现场踏勘要求:各投标申请人报名前必须委派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拟任本项目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以下证件(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任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道路与桥梁专业、给排水专业、结构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拟任本项目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件 到桃江县牛田镇人民政府申请现场踏勘和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并开具现场踏勘证明。踏勘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息),地点为桃江县灰山港镇,投标人自行安排好足够的踏勘时间,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自行负责。 6.3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5日)(节假日受理,逾期不予受理)每天上午8:3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17:30在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桃花江大道100号,在金盆大道与桃花江大道交汇点和资江路与桃花江大道交汇点之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持以下证件(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本人二代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新证)、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拟任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道路与桥梁专业、给排水专业、结构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9)拟任本项目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件; (10)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1)省外施工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入湘备案登记证明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应同时提交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第6.1款中(1)~(2)项资料原件和(3)~(11)项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交招标代理公司留存。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按要求装订成册或二代身份证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亲自携带、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的,均不予受理。 6.4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桃江县委党校院内),请先电话联系:18711780855),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代理机构传送的本项目电子版文档和纸质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5澄清答疑采用书面答疑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10月 17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地点为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桃花江大道100号,在金盆大道与桃花江大道交汇点和资江路与桃花江大道交汇点之间)开标二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按桃江县人民政府桃政发[2013]32号文件规定,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参加开标,在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商业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注:(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的,须提供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 cn/)和《桃江县共公资源交易网》(http://jyw.taojiang.gov.cn)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桃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有效性有异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作出解释,异议消除后继续开展招投标活动。 10.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以下情形不予受理:①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②非法人、法定代表人投诉的;③进行虚假恶意投诉、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以下情形驳回投诉: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以下行为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投诉情况证据确凿,经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司法机关认定招标投标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处罚。(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程序为: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一条,对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10.4依据高检会[2015]3号规定,招标人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用于限制投标人进入市场,取消投标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桃江县灰山港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桃江县灰山港镇 联 系 人:文先生 电 话:13907378945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地 址:桃江县竹业城小区17号团山大厦3栋1单元201室(丽星家具城后50米) 联 系 人:李小姐 电 话:17707373595 邮箱号码:330541012@qq.com 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7-878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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