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汽车起重机设备租赁询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汽车起重机设备租赁询价
采购单位: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土建6标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
2024-11-01 14:18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11-05 09:05
招标方联系人:
郭兵
招标方联系电话:
15650819850
招标方邮箱:
10330622@qq.com
监督方联系人:
秦涛
监督方联系电话:
18815010854
交货方式:
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费
收货人:
郭兵
收货人联系方式:
15650819850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完成所有结算手续,在发票、结算单据、扣款单据交财务入账后次月支付当次结算额的55%,项目主体完工后支付至70%,竣工交验后业主末次审计后支付至75%,业主末次计价后质保金返还前支付至90%,业主质保金返还后支付至100%。
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等有贴息的方式支付时,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费用。
发票抬头: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税号:
91330109MABX9GBY8W
其他要求:
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甲方如果出现资金支付延期时,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达成谅解,当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时,亦可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乙方严禁通过网络举报平台,社会媒体或擅自进入地方政府部门、建设单位、监理、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办公区等途径索要欠款,阻碍、干扰正常施工(办公)工作。如有违反本条款,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并承担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乙方永久列入限制交易名单。
采购单位: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土建6标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
2024-11-01 14:18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11-05 09:05
招标方联系人:
郭兵
招标方联系电话:
15650819850
招标方邮箱:
10330622@qq.com
监督方联系人:
秦涛
监督方联系电话:
18815010854
交货方式:
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费
收货人:
郭兵
收货人联系方式:
15650819850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完成所有结算手续,在发票、结算单据、扣款单据交财务入账后次月支付当次结算额的55%,项目主体完工后支付至70%,竣工交验后业主末次审计后支付至75%,业主末次计价后质保金返还前支付至90%,业主质保金返还后支付至100%。
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等有贴息的方式支付时,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费用。
发票抬头: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税号:
91330109MABX9GBY8W
其他要求:
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甲方如果出现资金支付延期时,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达成谅解,当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时,亦可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乙方严禁通过网络举报平台,社会媒体或擅自进入地方政府部门、建设单位、监理、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办公区等途径索要欠款,阻碍、干扰正常施工(办公)工作。如有违反本条款,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并承担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乙方永久列入限制交易名单。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期 | 送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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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100032002003003 | 汽车起重机租赁 | 25t | 6.0 | 月 | 华东区-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50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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