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关于2023年度城乡规划公示项目的询价公告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联系人-020-3773608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在规划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开展相关公示公布工作。
  一、项目内容
  开展服务期限内甲方经办案件的批前及批后公布图纸设计及公布牌制作、电子图档入库工作。利用行政审批所形成的电子图件和建设单位补充提供的设计方案电子文件,开展公布图的设计制作,规划公布图样稿经甲方的审查后通过甲方办公一体化系统上传批后公布图电子文件入库,部分案件需要制作公布牌,需要协助甲方进行公布牌发放工作。
  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预算工作量
工作内容
1
规划批前公示制作

220宗
批前公示图纸设计及公示牌制作、入库工作、网上公布
2
规划批后公示制作

250宗
条件核实批后公示图纸设计及入库工作、网上公布

330宗
批后公示图纸设计及公示牌制作、入库工作、网上公布

   二、公告期限
  5个自然日(起止日期: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0日)
   三、项目报价
  最高限价:60万元。
  四、相关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备在花都区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和花都区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五、需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供在广州市承接过的类似项目清单,必要时提供对应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报名单位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六、报价方式
  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连同其他相关文件于4月10日18时前提交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办公楼306室。最终项目服务单位按程序选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37736083。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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