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采购公告—2022年校(院)档案整理和档案数字化服务(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党校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本校就2022年校(院)档案整理和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以比选校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名,请按要求规范装订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一、采购项目编号:SWDXJZCG2023-040701
二、采购组织类型:校内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 按照工作计划,我校拟对部分档案进行整理和数字化服务,主要包括:(1)2022年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2)2002-2017年档案纠错,部分档案换盒,保存期限为永久、30年的档案数字化。(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见比选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五、采购控制价: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6.875万元,高于6.875万元的报价无效。
六、合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采购内容。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2)具有乙级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如供应商为辽宁省外乙级资质的供应商,应提供经辽宁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
(3)具有覆盖范围包含档案整理、数字化的ISO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有1个档案接收进馆成功案例或为档案馆提供的档案整理(数字化)服务验收合格案例;
(5)能提供1套正版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软件。
七、领取比选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9日止(工作时间 )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八、领取比选采购文件地点: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五里河街18号)2#楼2108室。
九、领取比选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报价报名表;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查验)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来领取的)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来领取的)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加盖公章);
6.其它资格审查证明文件(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完全提供,一项不合格即不予接受报名):
(1)出具乙级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辽宁省外乙级资质的供应商,应提供经辽宁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
(2)提供本单位10名员工公告前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和市级以上档案部门颁发档案上岗培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10台(含)以上电脑,2台(含)以上扫描仪的正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拟派项目经理需有档案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大专以上学历,具备5年以上档案从业经验。(同时具备,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5)覆盖范围包含档案整理、数字化的ISO信息管理、质量体系、环境管理、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提供1个档案接收进馆接收单复印件或为档案馆提供的档案整理(数字化)服务的验收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档案馆类型不限。
(7)提供正版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软件证书、证明、授权使用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上午9︰30。
2.报价地点: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五里河街18号)2#楼2108室。
3.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十一、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其他
1.本次项目的采购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公告媒体: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lnswdx.cn)。
2.本项目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预审,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报名。比选(采购)小组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不意味着供应商的资格实质性符合采购要求。
3.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无论报价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递交报价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报价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不收取比选文件费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参与本次比选采购活动。
5.本项目比选结果由比选人电话通知按程序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对于未确定成交的供应商,比选人不再分别通知和解释,供应商可自行电话询问结果。
6.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确定已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同公告中的所有内容。
十三、联系方式: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4-23982743
一、采购项目编号:SWDXJZCG2023-040701
二、采购组织类型:校内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 按照工作计划,我校拟对部分档案进行整理和数字化服务,主要包括:(1)2022年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2)2002-2017年档案纠错,部分档案换盒,保存期限为永久、30年的档案数字化。(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见比选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五、采购控制价: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6.875万元,高于6.875万元的报价无效。
六、合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采购内容。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2)具有乙级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如供应商为辽宁省外乙级资质的供应商,应提供经辽宁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
(3)具有覆盖范围包含档案整理、数字化的ISO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有1个档案接收进馆成功案例或为档案馆提供的档案整理(数字化)服务验收合格案例;
(5)能提供1套正版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软件。
七、领取比选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9日止(工作时间 )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八、领取比选采购文件地点: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五里河街18号)2#楼2108室。
九、领取比选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报价报名表;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查验)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来领取的)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来领取的)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加盖公章);
6.其它资格审查证明文件(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完全提供,一项不合格即不予接受报名):
(1)出具乙级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辽宁省外乙级资质的供应商,应提供经辽宁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
(2)提供本单位10名员工公告前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和市级以上档案部门颁发档案上岗培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10台(含)以上电脑,2台(含)以上扫描仪的正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拟派项目经理需有档案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大专以上学历,具备5年以上档案从业经验。(同时具备,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5)覆盖范围包含档案整理、数字化的ISO信息管理、质量体系、环境管理、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提供1个档案接收进馆接收单复印件或为档案馆提供的档案整理(数字化)服务的验收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档案馆类型不限。
(7)提供正版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软件证书、证明、授权使用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上午9︰30。
2.报价地点: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五里河街18号)2#楼2108室。
3.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十一、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其他
1.本次项目的采购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公告媒体: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lnswdx.cn)。
2.本项目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预审,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报名。比选(采购)小组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不意味着供应商的资格实质性符合采购要求。
3.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无论报价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递交报价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报价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不收取比选文件费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参与本次比选采购活动。
5.本项目比选结果由比选人电话通知按程序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对于未确定成交的供应商,比选人不再分别通知和解释,供应商可自行电话询问结果。
6.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确定已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同公告中的所有内容。
十三、联系方式: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4-2398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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