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矿物油优化工程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8.6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公告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废矿物油优化工程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服务项目采购工作,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矿物油优化工程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3、服务时间: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提供本项目工作方案(包含资料清单及项目工期计划),在采购人提供申请所需主要资料后的3个月内成功取得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项目发布
本采购项目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和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招采平台(https://pur.yonyou.com/DGDSXNY)上发布。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人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业绩,以及成功办证的证明材料(如业主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政府平台公示意见等,响应人自拟)且证件的核准经营范围不得仅有“收集”单项内容(如核准经营方式仅有“收集”视为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提供过往业绩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及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以及成功办证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未被列入东实环境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分期建设,本次服务范围为四期工程,主要包括:1条50000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处理种类包括: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类中的251-001-08、251-005-08、398-001-08、291-001-08、900-199~201-08、900-203~205-08、900-214-08、900-216~220-08、900-249-08)50000吨/年(简称“矿物油工程”)已建设完成并试运营。工程包括:矿物油罐区、空气压缩间、控制室、矿物油罐区、卸油间、装车栈台等
四期工程于2022年8月5日取得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一年期)。由于工程进行技术改造,于2024年4月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了《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矿物油工程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目前报告仍在审批阶段,待技改项目批复后,将重新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一年期)。
(一)项目内容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结合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协助编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填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等材料,网上申报后报送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其主要内容包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省厅固废处危险废物许可证申报的资料清单要求,指导完善相关资料并协助进行申报资料整理和报送;
2、结合最新环保管理要求对已建成的生产线进行核查,如发现有不能满足环保管理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指导完成现场整改工作;
3、在正式报送材料前邀请专家及相关部门领导进行现场检查,确保现场各项工作可满足为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要求;
4、材料报送省厅后,及时跟进相关协调沟通工作。
(二)服务要求
1、为保证服务质量,成交人必须应采购人要求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必须专业配备齐全,具备环境处置行业或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实际经验,各专业能独挡一面,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改。投入人员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体合作精神。
2、成果要求: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许可条件证明材料等并完成专家评审及取得临时经营许可证或相关凭证,成交人提交的资料需满足环保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批要求(资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最终取得矿物油优化工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一年期)。
3、相关说明:
报价人的报价视为了解采购人现场情况、项目内容和检测工作量等。对项目要求及现场有疑问,可到采购人现场勘察或咨询张工15112758854。
五、完成时间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提供本项目工作方案(包含资料清单及项目工期计划),在采购人提供申请所需主要资料后的3个月内成功取得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六、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成交人提交请款资料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有效资料的30个日历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20%。
(二)成交人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填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等材料并通过专家评审后,成交人提交请款资料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有效资料的30个日历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
(三)成交人成功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一年期)后,成交人提交请款资料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有效资料的30个日历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四)成交人请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七、报价
含税总限价:18.66万元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报价包含但不限于现场调查、资料收集与分析费、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编制费用;专家评审费用(包括内审费用和外审费用);自主办公费(办公耗材、照明、水、通讯)、印刷费、交通费、税费等其他一切为满足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费用,最终结算时不做调整。要求报价人提供总价及分项报价,分项包括:报价人认为需要列出的其他分项。报价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八、开评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原则上以含税总价最低的有效报价人为成交人。
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商务部将相关询价情况报采购人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审定,由采购人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定标。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详见附件)及报价清单(模板,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2、法人证明(模板,详见附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模板,详见附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本人参加报价活动不需提供);
4、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业绩,以及成功办证的证明材料(提供过往业绩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及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以及成功办证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投标人未到场声明(未到场或不参加线上签到必须提供,模板,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或报价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如有)。
★十一、响应文件要求
本项目实行线上投标方式,报价人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价。
(一)线上投标
1、平台登录: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dshuanbao.com.cn/)→招标采购→招采平台→供应商注册→填写(点击下一步,完善供应商信息)→注册成功→返回招采平台主界面登录→投标。
2、报价人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要求提供资料并进行报价。
(二)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人须严格按照招标平台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及要求报价,响应文件必须每页加盖公章,以PDF形式上传到线上招采平台。
2、报价文件必须按要求加密。
3、不符合本项要求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十二、保证金
开标结束后,成交人需缴纳成交价格的2%作为报价保证金到采购人银行账户,报价保证金不退还,在双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作为成交人在履约过程中违约金或罚款的扣罚来源之一。履约保证金申请返还时间为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成交人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成交人提交退款申请,收到成交人申请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回。
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麻涌支行
银行账号:8114801014200219007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3日(星期四)10:30时
开标地址: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线上招采平台。
十四、注意事项
1、若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线上报价或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成交人如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没收(如有),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4)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询价,其响应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报价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报价人的响应IP地址一样。
9、已列入采购人及上级单位部门黑名单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6月4日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废矿物油优化工程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服务项目采购工作,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矿物油优化工程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3、服务时间: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提供本项目工作方案(包含资料清单及项目工期计划),在采购人提供申请所需主要资料后的3个月内成功取得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项目发布
本采购项目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和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招采平台(https://pur.yonyou.com/DGDSXNY)上发布。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人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业绩,以及成功办证的证明材料(如业主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政府平台公示意见等,响应人自拟)且证件的核准经营范围不得仅有“收集”单项内容(如核准经营方式仅有“收集”视为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提供过往业绩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及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以及成功办证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未被列入东实环境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分期建设,本次服务范围为四期工程,主要包括:1条50000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处理种类包括: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类中的251-001-08、251-005-08、398-001-08、291-001-08、900-199~201-08、900-203~205-08、900-214-08、900-216~220-08、900-249-08)50000吨/年(简称“矿物油工程”)已建设完成并试运营。工程包括:矿物油罐区、空气压缩间、控制室、矿物油罐区、卸油间、装车栈台等
四期工程于2022年8月5日取得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一年期)。由于工程进行技术改造,于2024年4月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了《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矿物油工程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目前报告仍在审批阶段,待技改项目批复后,将重新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一年期)。
(一)项目内容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结合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协助编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填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等材料,网上申报后报送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其主要内容包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省厅固废处危险废物许可证申报的资料清单要求,指导完善相关资料并协助进行申报资料整理和报送;
2、结合最新环保管理要求对已建成的生产线进行核查,如发现有不能满足环保管理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指导完成现场整改工作;
3、在正式报送材料前邀请专家及相关部门领导进行现场检查,确保现场各项工作可满足为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要求;
4、材料报送省厅后,及时跟进相关协调沟通工作。
(二)服务要求
1、为保证服务质量,成交人必须应采购人要求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必须专业配备齐全,具备环境处置行业或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实际经验,各专业能独挡一面,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改。投入人员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体合作精神。
2、成果要求: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许可条件证明材料等并完成专家评审及取得临时经营许可证或相关凭证,成交人提交的资料需满足环保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批要求(资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最终取得矿物油优化工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一年期)。
3、相关说明:
报价人的报价视为了解采购人现场情况、项目内容和检测工作量等。对项目要求及现场有疑问,可到采购人现场勘察或咨询张工15112758854。
五、完成时间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提供本项目工作方案(包含资料清单及项目工期计划),在采购人提供申请所需主要资料后的3个月内成功取得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六、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成交人提交请款资料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有效资料的30个日历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20%。
(二)成交人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填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等材料并通过专家评审后,成交人提交请款资料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有效资料的30个日历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
(三)成交人成功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一年期)后,成交人提交请款资料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有效资料的30个日历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四)成交人请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七、报价
含税总限价:18.66万元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报价包含但不限于现场调查、资料收集与分析费、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编制费用;专家评审费用(包括内审费用和外审费用);自主办公费(办公耗材、照明、水、通讯)、印刷费、交通费、税费等其他一切为满足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费用,最终结算时不做调整。要求报价人提供总价及分项报价,分项包括:报价人认为需要列出的其他分项。报价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八、开评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原则上以含税总价最低的有效报价人为成交人。
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商务部将相关询价情况报采购人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审定,由采购人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定标。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详见附件)及报价清单(模板,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2、法人证明(模板,详见附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模板,详见附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本人参加报价活动不需提供);
4、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业绩,以及成功办证的证明材料(提供过往业绩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及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以及成功办证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投标人未到场声明(未到场或不参加线上签到必须提供,模板,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或报价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如有)。
★十一、响应文件要求
本项目实行线上投标方式,报价人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价。
(一)线上投标
1、平台登录: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dshuanbao.com.cn/)→招标采购→招采平台→供应商注册→填写(点击下一步,完善供应商信息)→注册成功→返回招采平台主界面登录→投标。
2、报价人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要求提供资料并进行报价。
(二)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人须严格按照招标平台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及要求报价,响应文件必须每页加盖公章,以PDF形式上传到线上招采平台。
2、报价文件必须按要求加密。
3、不符合本项要求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十二、保证金
开标结束后,成交人需缴纳成交价格的2%作为报价保证金到采购人银行账户,报价保证金不退还,在双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作为成交人在履约过程中违约金或罚款的扣罚来源之一。履约保证金申请返还时间为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成交人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成交人提交退款申请,收到成交人申请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回。
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麻涌支行
银行账号:8114801014200219007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3日(星期四)10:30时
开标地址: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线上招采平台。
十四、注意事项
1、若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线上报价或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成交人如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没收(如有),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4)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询价,其响应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报价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报价人的响应IP地址一样。
9、已列入采购人及上级单位部门黑名单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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