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建工三建六公司庐江高新区装备制造产业园三期D1楼及室外附属工程防水劳务标段1采购公告
金额
0.03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0.03元
招标联系人刘工1585515107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建工三建六公司庐江高新区装备制造产业园三期D1楼及室外附属工程防水劳务标段1采购公告


一、此报价为以上工程综合单价应是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定额规定的工作内容及特殊注明的工作内容,并符合附件合同中对工作内容的约定及要求,控制价为含税0.03|426021.41元,超控制价投标将做无效标处理。
二、工期:施工总工期540天,施工过程中分包方须按照发包方的总体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要求合理安排劳务人员进场施工。如未能按计划要求完成,每延后一天罚款1000元,延后三天以上,从第四天起按2000元每天进行罚款
三、标书下载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 9 时 10 分止
四、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17 日上午 9 时 10 分止在安徽建工集采平台完善报名、并报价且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密封送至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598号安徽三建轨道交通项目部。
五、标书递交(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598号安徽三建轨道交通项目部。(资质复印件须同步邮寄)拒收跑腿。
六、邮寄联系人:刘工 电话:15855151074 现场联系人: 岳工 电话:18226185398
七、验收标准: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达到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要求。
八、到货地点:合肥市庐江县高新区洋河路与立人路交叉口
九、支付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每月项目部必须对分包方实际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及合同单价进行结算,经项目部、分公司、分包方等相关人员签字审核后进入系统为当月结算劳务费。劳务费支付是在业主同期节点付款后发包方按当月实际结算劳务费支付85%,春节、中秋、九月一日等特殊假日人工费支付95%。 工程完工三个月内,对已完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劳务费做最终结算,六个月内支付已结算总劳务费的 97 %,留3% 为工程质保金。保修金期限两年 ,到期无息支付,如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待建等,需支付前期施工分包方应得劳务费,但是不承担由此给分包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无条件服从项目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相关要求,必须积极配合,否则视为放弃劳务费。 以上付款均在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后的次月进行。乙方需按结算金额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2、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付款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乙方在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根据双方结算金额全额开具发票,如不能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基本户证明。 2、资质、证书类要求: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3、类似业绩要求:无。 4、其它要求: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论已报名与否,其投标均无效:(1)按安徽三建采购管理细则,被限制投标的;(2)被列入公司和集团“黑名单”的;(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重大安全事故被通报或处罚的。 5、现场需安排项目负责人驻点,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承诺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不少于22天(投标文件附承诺函),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实施过程中如确须更换,必须经招标人书面批准。现场专职安全员、劳务员不少于1名,持有相应安全员证书和劳务员证书,且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十一、其他事项:1、本项目无住宿,投标人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住宿费用含在综合报价中,请自行考虑,不再单列 2.合同工期: 整体上满足甲方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大合同工期要求,月进度(周进度)满足甲方与业主(监理)确定的进度要求。施工过程中分包方须按照发包方的总体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要求合理安排劳务人员进场施工,且满足发包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的总工期及质量要求。 3.投标人应按 “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报价为上述工作内容的一次包死价。如今后在招标内容上有所变更,则视作为工程设计变更,将根据投标人中标时所确定的单价按实际变更的工程量作相应调整,如变更项目在原招标时未作报价或类似的报价,则由双方另行议定。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拟投标合同段的全部工程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工期、质量要求下,完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的全部工作。 5.施工现场非必要严禁电动车辆及其他车辆擅自进出,因材料运输等需要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经项目部同意后方可进入现场,场内行驶限速5KM/小时时速。班组车辆在场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相应班组承担。 6.项目部每日早晨召开安全晨会,班组必须参加配合。 8.施工过程中分包方须按照发包方的总体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要求合理安排劳务人员进场施工,且满足质量要求。 9.报价最终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劳务管理费、增值税及地方附加税等所有税费、利润、措施费用、房屋租赁等所有费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调增单价。 10.工程量计算规则:涂膜及卷材防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附加层、搭接、接缝、收头、基底处理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计算。11、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等,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的事故及责任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乙方劳务人员(包含且不限于常驻、突击人员等)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后,信息录入实名制系统,通过现场门禁识别打卡考勤,提供1年内有效体检报告,如有违反给予每人每次500元处罚。现场所有工人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十二、工程量清单说明:1、以上所有工程量均为暂定量,具体工程量按实结算。 2、安全文明确保安徽省建筑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
十三、其他说明:1、在施工中所有机械设备和工具一律由班组自理。项目部只提供塔吊、人货电梯等大型的机械设备的垂直运输,场内水平运输及二次搬运等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予增加费用及工日。2、中标班组不得因地下室及地上主楼塔吊局部盲区增加任何费用; 3、现场无生活区班组自行考虑食宿问题,食宿、水电及交通费用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计费用; 4、施工用具如:滚筒、液化气、喷火枪等一切辅材、机械均由投标人提供,仅卷材、涂料由招标人提供; 5、材料进场卸料工作由乙方负责,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含甲供材),负责制作安装完毕后作业面清理工作,配合搞好文明施工工作,否则项目部有权指派人员负责整理,所用工日按实际耗用工日的二倍扣除当事班组; 6、卷材、涂膜防水包工包辅材,质保期内的渗漏维修乙方负责,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7、工程量按实结算,所有附加层、加强层、锚杆收口处面积不予计算; 8、各分项工程的人工单价中已包含成品保护及工完场清工作内容,投标方不得推诿并以此为由要求增加单价或另补加工日,如项目部安排他人清理,按双倍结算单价从投标人结算中扣除; 9、乙方防水层施工完毕进行两次24小时蓄水淋水试验,如发现渗漏由乙方进行维修处理,费用包含在综合固定单价中,且造成甲方其它工序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返修的所有费用。10、承包方必须确保防水施工质量,如因防水工程质量问题影响而未达到优良结构标准的,在进行工程结算时,综合单价按2元/平方米扣减后计算; 11、施工班组负责作业后所产生的质量问题返工或修补处理;(注:人工费和材料费,以及其他工种配合费等均由班组自身承担) 12、乙方施工中必须依据相关的施工规范和图纸的设计要求,除变更外,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施工规范。若图纸设计与施工相矛盾时,应及时通知项目部技术部门或专业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否则乙方承担一切责任。13、施工图纸甲方不提供,由乙方复印; 14、作业班组人员要求100%佩戴安全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手套、安全带等)必须统一,防护用品若乙方不统一提供可和项目协商由项目部统一提供,费用(安全帽、马甲统一50元一套)从劳务费用内扣除,否则罚款100元/人/次;15、班组长应为长期固定人员,班组更换班组长,罚款5000元/人/次; 16、班组长、参与人员必须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技术等交底、教育、每周例会,若缺席,罚款100元/人/次; 17、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班组应筹备足够的人力物力,确保工程进度,严格按项目技术部门下达的工期按时完工,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 18、严禁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及其他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内,每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从当月任务单中直接扣除,若出现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所发生损坏、丢失现象与项目及他人无关。项目部不提供停车场,所有车辆丢失与项目部无关;19、严禁浪费材料,采用限额领料制度,超过损耗比例(即额定用量的1.5%),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购买相同品牌的材料。拒不购买的对超过部分材料费从班组劳务费中按采购价扣除。20、防水材料进场后由乙方进行卸车,甲方不予增加费用及工日。
重要提示: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网址http://cg.aceg.com.cn/),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记录表及其附件资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及逾期未送达纸质文件的,按废标处理。
2、预中标人若放弃中标的,必须在中标公示期内电话联系招标部门,并将放弃中标函(盖章)送至招标部门,否则招标人或招标部门有权暂停其3个月参与安徽建工集团范围内投标活动。同时,若投标人12个月内累计3次及以上放弃中标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弃标的,后续12个月禁止其参与安徽建工集团项目的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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