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塔里木油田克拉2023-2024年气井排水采气地面配套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xjt13-fk127-0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代理联系人平瑞铭0996-217630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克拉2023-2024年气井排水采气地面配套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编号: ZY23-XJT13-FK127-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随着克拉、克深气田的持续深入开发,目前克拉2气田、克深2区块、克深8区块等存在不同程度的见水情况,气藏水侵形式严峻,影响气藏采收率;为提高气藏采收率,开展单井排水采气,延缓气藏水侵,现对克拉2气田、克深2区块、克深8区块等区块开展气井排水采气地面配套技术服务招标。
2.2 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包括:(1)全面收集排水井历史工况资料;(2)完成单井排水采气地面工艺流程设计和设备配套,并提供运行及维护;(3)录取排水运行的相关技术参数,并及时对运行参数进行优化,保障单井高效、平稳排水;(4)按照要求完成运行等资料上交。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
2.4.施工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
2.5 标段划分:否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主要设备要求:
(1)天然气压缩机
具有天然气压缩机至少两台;其中:①额定排气压力16MPa及以上一台,排气量≥3万方/天;②额定排气压力25MPa及以上一台,排气量≥3万方/天。
气液分离器
具有分离工艺撬至少两套;其中:①额定工作压力≥2.5MPa的分离工艺撬1套,天然气日处理量不小于5.0×104m3,分离液量不少于400m3/d;②额定工作压力≥16MPa的分离工艺撬1套,天然气日处理量不小于5.0×104m3,分离液量不少于200m3/d。
资料提供形式:①设备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型号及设备参数);②设备铭牌照片;③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若自有生产制造设备需提供设备的说明;④天然气压缩机提供出厂合格证或技术说明书;⑤气液分离器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3.3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现场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均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具有气举排水或气举采油现场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安全负责人具有气举排水或气举采油现场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资料提供形式:①项目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的工作简历和学历证明;②由政府的社保部门出具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费时间: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③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持有的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2)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运行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运行人员不少于9人,其中在岗运行人员不低于6人。每口井拟投入人员9人,人员岗位及持证情况见下表: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排水采气或气举采油服务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需标明作业井号、作业时间、作业内容);(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结算凭证或结算发票。
3.5QHSE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3.5.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①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②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6.最近三年(2020-2023)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5月26日08:00至2023年05月31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8日09时4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 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平瑞铭
电 话:0996-2176306
邮 箱:421188230@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塔里木油田克拉2023-2024年气井排水采气地面配套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编号: ZY23-XJT13-FK127-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随着克拉、克深气田的持续深入开发,目前克拉2气田、克深2区块、克深8区块等存在不同程度的见水情况,气藏水侵形式严峻,影响气藏采收率;为提高气藏采收率,开展单井排水采气,延缓气藏水侵,现对克拉2气田、克深2区块、克深8区块等区块开展气井排水采气地面配套技术服务招标。
2.2 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包括:(1)全面收集排水井历史工况资料;(2)完成单井排水采气地面工艺流程设计和设备配套,并提供运行及维护;(3)录取排水运行的相关技术参数,并及时对运行参数进行优化,保障单井高效、平稳排水;(4)按照要求完成运行等资料上交。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
2.4.施工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
2.5 标段划分:否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主要设备要求:
(1)天然气压缩机
具有天然气压缩机至少两台;其中:①额定排气压力16MPa及以上一台,排气量≥3万方/天;②额定排气压力25MPa及以上一台,排气量≥3万方/天。
气液分离器
具有分离工艺撬至少两套;其中:①额定工作压力≥2.5MPa的分离工艺撬1套,天然气日处理量不小于5.0×104m3,分离液量不少于400m3/d;②额定工作压力≥16MPa的分离工艺撬1套,天然气日处理量不小于5.0×104m3,分离液量不少于200m3/d。
资料提供形式:①设备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型号及设备参数);②设备铭牌照片;③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若自有生产制造设备需提供设备的说明;④天然气压缩机提供出厂合格证或技术说明书;⑤气液分离器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3.3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现场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均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具有气举排水或气举采油现场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安全负责人具有气举排水或气举采油现场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资料提供形式:①项目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的工作简历和学历证明;②由政府的社保部门出具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费时间: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③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持有的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2)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运行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运行人员不少于9人,其中在岗运行人员不低于6人。每口井拟投入人员9人,人员岗位及持证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持证要求 |
1 | 队长 | 1 | 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
2 | 压缩机维修维护 | 1 | |
3 | 电力运维人员 | 1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 |
4 | 自动化运维人员 | 1 | |
5 | 压缩机操作工 | 5 |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排水采气或气举采油服务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需标明作业井号、作业时间、作业内容);(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结算凭证或结算发票。
3.5QHSE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3.5.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①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②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6.最近三年(2020-2023)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5月26日08:00至2023年05月31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8日09时4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 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平瑞铭
电 话:0996-2176306
邮 箱:421188230@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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